文档介绍:消防系统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湖南省《消防工程施工行业标准》和现行国家对消防安全系统安装施工验收的各项规定、规范,甲方将 小区消防安全系统安装施工工程发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一、 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 小区一、二期(1-6#栋)及地下室消防系统安装工程2、 工程地点:3、 工程内容:包括工程图纸设计优化、消防报建报验、设备材料供应、工程施工、系统调试、系统检测(当地消防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对本工程进行的包括消检、电检等其他全部检测)、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协作相关主体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等施工图内相关的全部内容。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优化、包施工、包损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市场风险、包报建报验等相关手续、包验收合格、包税金等的总价大包干形式。二、 承包范围和内容:小区住宅小区一、二期(1-6#栋及其地下室)的消防工程中的各系统,主要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通风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火卷帘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施工图内所含的相应消防安全各系统。1、消火栓系统:含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水泵房等本系统按施工图纸所示,包括地下消防水池及高位消防水箱的管道预留、预埋,消防给水管网从水泵房【含水泵房内消防设备、管道、阀门、水泵控制柜以及水泵控制柜至水泵的动力控制线及其线槽、支(吊)架等】至各终端设备,消防管道、阀门、减压孔板、过楼板及墙体的套管、消防水泵及稳压泵成套、消火栓箱成套、干粉灭火器及灭火器箱、联动线路系统与三期(7-8#栋及其地下室)工程交接联动接合部位等工程,以施工图设计要求(含变更)范围在内的所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乙方只负责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不含室外环网的安装)内容。2、自动喷淋系统:含室内、外喷淋系统本系统按施工图纸所示消防给水管网从水泵房(所含内容同上)至各终端设备,包括喷淋水泵成套、管道、阀门、水泵接合器、湿式报警阀、水流指示器、过楼板及墙体的套管、喷头、末端试水装置、支(吊)架等工程,以施工图设计要求(含变更)范围在内的所有室内、外喷淋系统内容。3、防排烟通风系统:本系统含风机、动力配电箱至风机的动力控制线及其线槽、风管、防雨百叶、阀门及其动力控制系统、各设备房通风(含电梯机房等)、正压送风系统、公共部位的排气系统(风管和通风器等,不含住户卫生间排气扇),不包括风机的混凝土基础、二次灌浆,以施工图设计要求(含变更)范围在内的所有防排烟通风系统内容。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括探测器、模块、按钮、警铃、广播、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报警系统的电源线、信号线、控制线,电线电缆(含桥架制作安装)接至消防控制中心相应设备(含设备在内)等,以施工图设计要求(含变更)范围在内的所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容。5、防火卷帘系统、应急照明系统(乙方只负责应急照明灯具的购置及安装,布管穿线工作由甲方另行安排)、气体灭火系统(乙方将协助甲方予以优化省略)等施工图内所含的相应消防安全各系统。6、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强电部分甲方只负责引至离其相应设备、设施最近的动力配电箱止(含配电箱及箱内元器件)。7、与其他专业的消防联动调试及衔接工作。8、本工程所涉及的预留预埋、管沟挖填、砌井、穿孔及其修补的局部修改等均属本工程施工范围。三、 工期:1、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工程工期:项目分期建设,甲方每期工程(一期工程:1-3#栋及其地下室;二期工程:4-6#栋及其地下室)项目竣工验收前 30 天,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工程内容应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并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工程部章后,可相应顺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的情况。(2)、甲方书面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特殊情况。除此之外,各种形式的阻工由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工期不予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合同工期不予顺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四、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为保证本合同顺利履行,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向甲方预交履约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壹拾伍万元(¥15 万元),待一、二期工程全部竣工并经消防工程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予以无息返还。五、 合同的构成与解释顺序”1、 下列各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应被视为并理解为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1) 本合同条款;2) 本合同相应附件;3) 招标文件、预算交底文件及答疑;4) 工程规范;5) 本工程图纸及清单、本工程预算书;6) 加盖有甲方公章或总经理签字确认的往来信函、工程洽商、签证;7) 加盖有甲方公章或总经理签字确认的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