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商业秘密律师支招网络环境下商业秘密管理(北京唐青林律师)————————————————————————————————作者:————————————————————————————————日期: 互联网环境下的商业秘密管理某某公司与周某某等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唐青林主编的《商业秘密百案评析与保密体系建设指南》(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唐青林律师近年来办理了大量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刑事案件,在商业秘密法律领域积累了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代理多起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并获胜诉判决,曾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主编的《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发表专业论文。案件要旨针对互联网无纸化办公的工作模式,权利人可以从静态和动态,即从商业秘密的权属管理和日常使用两方面来进行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一方面,明晰工作电脑内部信息的权属;另一方面,通过物理隔离和各种加密程序以及监管措施并举,实现对企业商业秘密的有效管理。基本案情周某某、何某某分别于2008年8月4日、2005年4月4日入职深圳亚讯公司,分别在市场部、技术部工作。周某某、何某某在2008年11月13日均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并签署了保密协议书,承诺保守该公司自有的商业秘密。2009年4月23日,深圳亚讯公司员工石峰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警,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于同年6月28日向控告人石峰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同年7月16日,深圳亚讯公司以周某某和某某公司密谋,通过何某某窃取该公司商业秘密并使用为由,诉至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某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相关的程序,周某某、何某某、某某公司共同赔偿深圳亚讯公司经济损失45万元及公证费和律师代理费共54000。法院审理原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为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深圳亚讯公司主张某某公司和深圳亚讯公司员工周某某密谋窃取深圳亚讯公司商业秘密并使用,首先需要举证说明其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本案中深圳亚讯公司最终确认其商业秘密是指该公司的亚迅车网汽车团购系统的源代码和数据库,但是该公司未能提供该项技术及其合法载体。深圳亚讯公司主张其员工何某某办公电脑硬盘中存有该公司汽车团购系统的源代码和数据库,但是不能保证该源代码和数据库与该公司网站现在实际运行的一致,也不能明确移动硬盘中的哪个文件夹中存有属该公司商业秘密的源代码和数据库。因此,深圳亚讯公司既不能证明何某某电脑硬盘中存有的源代码和数据库属于该公司,也不能明确该商业秘密及其具体载体。在未能明确商业秘密具体内容的情况下,深圳亚讯公司主张要求某某公司提供其现在所实际使用的数据库、源代码进行比对鉴定,缺乏比对基础。深圳亚讯公司主张被诉方侵权的现有证据是其提交的QQ聊天记录打印件,但是该证据来源不合法。因此,深圳亚讯公司提供的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的事实。综上,原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深圳亚讯公司的诉讼请求。深圳亚讯公司不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深圳亚讯公司上诉称: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何某某、某某公司等存在侵犯商业秘密的事实,相关的QQ聊天记录能相互印证,可共同说明被上诉人之间如何通过复制、窃取深圳亚讯公司已有的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