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MUNICATIONSCONSTRUCTION中交二公局花久公路DJ22标项目经理部农民工管理制度—、总则第1条为加强和规范本合同段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生产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2条本规定所称的民工,是指我合同段选择的作业队或从社会招用的在我合同段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的临时用工。第3条民工安全生产管理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二、一般规定第4条本合同段民工实行“谁带班,谁负责”方式进行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合同段的民工,统一由作业队负责人直接进行管理,作业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住宿、生活、安全、禁毒、社会治安、工作任务等事项的管理。第5条作业队进场后由作业队负责人到工区或项目经理部报到,领取农民工工会入会申请和维权卡,填写登记项目经理部统一定制的民工花名册,接收农民工三级培训。第6条领取农工工会入会申请和维权卡上的每一项必须认真填写,并附上对应民工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户籍证明、当地派出所或劳务机构证明),如农民工相关权利受到侵害,可向工会主席反映,也可向监理办、项目办举报。第7条领取农工工会入会申请和维权卡必须在进场后的第2天上交经理部行政办公室和合同部各1份备查,形成完整的民工档案。第8条行政办公室根据作业队提交资料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民工,严禁拒绝招用,现场查核出现未登记民工,按处罚条款处罚作业队。第9条因民工的行为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或本项目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民工和其所在作业队负责人共同承担。第10条对首批进场民工,由工区牵头,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参加进行联合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和签认手续。交底内容包括相关作业的质量、安全及管理等相关内容。第门条对新进民工,除履行登记外,由作业队负责人根据联合技术交底记录进行个别交底,并上报交底签字记录。第12条民工之间应和睦相处,民工之间因工作或生活关系发生冲突,应该立即上报其作业队负责人或现场技术员进行调解。民工之间的暴力冲突,产生对工程的破坏、作业队设备破坏、他人伤害,一切后果由发生冲突的双方共同承担外。第13条民工驻地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同时个人应收藏好自己的物品,对物品的丢失或被盗而造成的损失民工自行承担。三、民工安全生产职责第14条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合同。第15条民工在作业队现场必须服从项目部负责人及现场技术员的合理安排,严禁民工穿拖鞋出入作业队现场区域,如有违例者,现场技术员可直接对其批评教育或通知其作业队负责人并对其说服教育。第16条民工出入作业队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如发现违纪者,现场技术员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通知其作业队负责人对其说服教育,经批评教育后仍然拒不改正者,现场技术员可通知其作业队负责人将该民工清理出场,由此而产生的遣返费用由民工自行承担。第17条参加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案演练活动,学****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第18条作业前要检查机具、设备、环境的安全状况,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的违章作业,有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