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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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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上传人:pppccc8 2019/9/23 文件大小:6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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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管理第三章燃煤大气污染防治第四章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第五章扬尘污染防治第八早其他废气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大气环境质量负责。完成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冃标,并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合理规划城市和工业布局,保证大气污染综合防治资金的投入,采取防治大气污染措施,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第四条【部门职责】市、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本条例规泄,对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公安、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工信、建设、城市规划、市政市容、农业、林业、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人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责任考核】本市实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将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对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定期公示考核结果。第六条【防治规划】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编制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划分大气环境质量功能区,并向社会公布。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制定本县(市)、区的大气污染防治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七条【绿化与生态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城市建设和空间布局,加强牛态建设,扩大城乡绿化、水域面积,釆取有效措施做好防尘治理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第八条【推广清洁能源】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广使用天然气、液化气以及沼气、风能、电能、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开展秸秆等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帀、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单位和个人加入集中供热。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应当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第九条【应急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制订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大气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设立环境应急指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大气污染事件的应对工作。第十条【信息发布】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本行政区域的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发布大气环境质量日报和预报,建立和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第二章污染物排放管理第十一条【浓度与总量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浓度控制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第十二条【控制计划】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省核定的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大气环境容量,结合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拟订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拟订本辖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计划,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排污许可证】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实行许可证制度。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应当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核定其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委托所属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泄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未经主要人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并取得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任何单位不得排放主要大气污染物。第十四条【排污权交易制度】本市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预算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五条【区域和行业限批】未完成年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的区域和行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和行业排放该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第十六条【环境影响评价】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口,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第十七条【主导风向控制】在城市主导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