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南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
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的通知》的通知
豫人职[2000]9 号
各市、地人事( 人事劳动) 局,省直各单位,各大专院校:
     现将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 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的通知》( 人发[1998]37 号) 转发给你们,作为我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标准条件( 试行) ,请遵照执行。在执行工作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 000 年五月二十六日
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的通知
人发[1998]3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 人事劳动>厅( 局) 、职改办、广播电影电视厅( 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 干部) 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现将《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审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指导标准试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我们,以便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