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3
文档名称:

劳动能力鉴定.doc

格式:doc   页数:1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劳动能力鉴定.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5/12/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劳动能力鉴定.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劳动能力鉴定

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由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组织医学专家依据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身体受到伤害病变情况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它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技术性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循什么原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只有做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才能做到定性正确,定量准确,从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首先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劳动能力鉴定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事实”是指伤病地点、时间、原因、伤病残情、既往伤病史等。“政策”是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标准”是指评残标准和有关医学技术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的结论由集体研究确定,向职工群众公开。只有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才能保证劳动能力鉴定的客观、公正、合理,才能抵制不正之风对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影响,克服主观随意性。
    (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由于劳动能力鉴定的正确结论是确定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所以,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关系到职工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权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四)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实行省、地两级鉴定。工伤保险一般以设区的市为统筹范围,因此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职工对设区的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机构形式是什么?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要求,所谓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机构即指省、市(地级)两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目前,全国各地(市)、县(市)基本上都建立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非常设机构,委员会设办公室(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具体业务。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设在各级劳动保障厅局内,有的挂靠在工伤保险处(室),有的单独建立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今后需要根据条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管理办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有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2)制订本地区劳动能力鉴定的规章制度,并监督组织实施;
    (3)聘任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成员;
    (4)负责业务培训、资格认定和管理考核;
    (5)指导用人单位开展劳鉴工作并建立职工伤病档案。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是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或鉴定中心)具有下列职责:
    (1)承办劳动能力鉴定的日常工作;
    (2)管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3)负责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政策咨询;
    (4)定期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汇报、请示工作;
    (5)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的鉴定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受理的鉴定范围包括以下方面:
    (1)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
    (2)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
    (3)因工负伤职工旧伤复发的鉴定;
    (4)因工负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的鉴定;
    (5)伤病人员需要安排康复的鉴定;
    (6)伤残人员配置辅助器具的鉴定;
    (7)伤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
    (8)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9)其他部门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遵守哪些程序?
    职工因工致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鉴定从开始到结束必须经过申请→受理→鉴定→结论→告知五个环节。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治愈或伤病处于相对稳定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