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是市二环路内45个城中村之一,1200多户、3000多人,一些外地人在村里租房做生意,多数村民靠房租生活。 1986年2月,河北省会从保定迁至石家庄,市区迅猛扩张,近郊土地被征用的速度急剧加快,修铁路、盖生活区、建机关、厂矿、医院、学校,都要征地。71岁的原村支书陈某说:当时土地征用,政府不给钱,但一亩地拨2~3个名额给村民,身份由农民转为工人;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征地越来越多,省政府的外贸、内贸、轻工业和化工等七个厅局级机关先后来到北焦村扎寨,村中布满机关宿舍,北焦村因此号称七局宿舍。 1975年,陈某还是生产大队长。他记得70年代开始国家征地有了补贴。这些补贴主要归生产大队,用于发展集体企业,村民进企业做工,北焦村靠土地补贴盖起了旅馆、商店,办起了塑料厂、鞋厂等20多家企业。当时国家规定土地按征用前三年的平均产值来补偿,补偿费分为土地补贴、劳动力补贴和青苗补贴三种。1971年,一亩地补贴240元;1976年,每年一亩补贴1000元。陈某说,补贴增加是因为村民改种粮食为种蔬菜,土地产值增加了。 1986年陈某卸任时,北焦村还剩下三四百亩地。之后,北焦村剩余农地陆续被征用,目前只有30多亩自留地,供村民种点菜,但多半荒草丛生。《财经时报》2004年报道,中国过去10年间转让土地达一亿亩。《中国改革》杂志2004年引用一项调查表明,被征土地的收益分配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业占40%~50%,村级组织占25%~30%,农民仅占5%~10%。地方政府采取强制性土地征用政策,低价征地,高价出售,从中获取巨额土地资本增值收益;同时,城市化进程又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被媒体大力地宣传。在商业和政治双重利益的驱动下,城郊农民大量失地,而不法之徒也由此以权力寻租的方式获利。从北焦村乘车行驶不到半个小时,可到达西营村。西营村处在石家庄市城市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工厂不让进,企业也不让进。但2002年8月经省里特批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准备在石家庄市北郊征用土地建新校区。西营村村委会主任杨某说,当时为了争夺学校进村,其他村都相互压价,贱卖土地。最后,学院倾向于在西营村征地920亩。2003年西营村党总支部和村委会决定对学院征地一事进行民意测验,89%的村民同意征地,11%的村民不同意征地。村党总支和村委会据此成立谈判小组,与学院正式谈判。双方达成的结果是,学院为每亩地支付征地补偿费7万元,还有其他补偿。但在2004年4月一份集体上访的材料上,至少有360多名村民签字画押反对上述征地方案。西营村现在有村民2000人左右,反对者占18%以上。按《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村委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提议,也应当召集村民会议。该建设被确定为河北省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3月,省国土资源厅和石家庄市政府同意该项目进行工程用地的前期准备工作。但为平整土地,学院和村委会跟村民多次发生冲突。结果是,学院派施工人员用履带拖拉机将土地推平,村委会派人把耕地下面用来灌溉的地下水道挖断,致使大部分耕地闲置至今。学院原定2004年9月新生入住新校区,而到了11月,还未破土动工。眼瞅着十几亩的果树一棵一棵干死,村民高某很心疼。100多亩蔬菜大棚,菜身都长出一寸了,他们说拆就拆。村民傅某说,一家5口共有5亩地,其中2 7亩被征用。他说,2 7亩地若种小麦和玉米,年收入有两千来元,种蔬菜年收入也有两三千元。5亩地一年收入一万来元,勉强够全家一年的开销。他说,家里的粮食,两个小孩上学,日常花费,都是从地里出。村里一个企业也没有,我们都指着土地吃饭。一想到所得补偿也不够几年花销的,我就发愁今后的生活没有着落。据村委会主任杨某介绍,到10月,学院仅付款2350万元,只占总额的三分之一多。其中,2000万元平均给2000多个村民,每人1万元,剩下300万元先由村委会保管。杨说,等省国土厅发布公告,征地款才能全部到账,到账后也将全部分给村民。现在村里欠每个村民2万元。 1998年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的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产值的4至6倍。按照这个标准的最高倍数乘以2000元的亩产值,西营村村民每亩地最多获得土地补偿费2万元,,。《土地管理法》还规定,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则西营村村民每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