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3
文档名称:

广西高中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知识点.doc

格式:doc   页数:3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广西高中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知识点.doc

上传人:w3332654 2015/12/31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广西高中历史学业水平测试知识点.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纲知识点
必修一第一单元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第一课夏、商、西周的政治制度
一、了解先秦时期的王朝变迁:(奴隶社会)
夏朝:(1)约公元前2070年,禹建立了夏朝。
(2)禹死后,他的儿子启夺得王位。
(3)最后一个王“桀”传说被商的领袖“汤”所灭。
商朝:(约公元前17世纪-----公元前1016年)第一王“汤”;最后一个王“纣”。
西周: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伐纣灭商,建立周朝;定都“镐京”
公元前771,少数民族攻破了镐京,西周灭亡。
东周:公元前770年周平王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附近),史称“东周”。
前770---前476 春秋:奴隶社会瓦解时期。
前475---前221 战国:封建社会确立时期。
二、理解分封制(新增)、宗法制的基本内容和影响。
分封制——重点掌握
分封制的目的:巩固和扩大西周的统治
分封的对象:王族、功臣、古代帝王的后代
受封者的权利:任免官吏、征派赋役、组建军队
受封者的义务:朝见述职、交纳贡赋、镇守疆土、随从作战
分封制的特点:层层分封、等级森严
分封制的作用:巩固和扩大了西周的统治,使西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消极影响:为后来的诸侯割据、混战埋下了隐患)
宗法制——重点掌握
1、定义:用父系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系政治等级,巩固国家统治的制度。
2、内容:嫡长子、嫡长孙有王位继承权,称为大宗,次子、庶子相对于大宗称为小宗,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周王室天下的大宗,也是政治上的最高领袖。
3、最大特点:嫡长子继承制
4、影响:保证了各级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统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
第二课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一、了解秦朝的统一
1、原因:⑴战国时期已有诸侯王力图通过兼并战争来统一天下。
⑵人民渴望统一,统一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顺应了时代潮流;(根本原因)
⑶秦国经过商鞅变法,政治、经济、军事实力日益强大。
2、统一者:秦王嬴政
3、统一进程:公元前230年—公元前221年
六国灭亡顺序:韩、赵、魏、楚、燕、齐(注意最早和最晚被灭亡的)
统一的策略:合纵连横,远交近攻。
4、都城:咸阳
5、意义: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
二、了解“始皇帝”的由来和秦朝的三公(丞相、御史大夫与太尉;秦朝的中央官制)
1、“始皇帝”嬴政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就把三皇五帝的名称合为“皇帝”自称“始皇帝”。希望由自己开始,子孙能够二世、三世、乃至万世的传承。
丞相(百官之首,帮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
2、三公御史大夫(副丞相,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召令、负责监察百官)
太尉(负责全国军务)
三、理解郡县制的建立和作用
1、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地方推行郡县制(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了贵族政治),把全国
分为36郡,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郡下设县。(中央管理地方)
郡守是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要定期向丞相汇报工作;县的长官是县令或县长。(郡守和县
令、县长由皇帝直接任命)
3、作用:实现了中央对地方直接有效的控制,加强中央集权,避免封建割据。
四、认识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影响:
1、积极:⑴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历代王朝沿用、加强、完善;
⑵有利于封建经济的文化的发展;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
2、消极:⑴封建社会后期消极作用是主要的,压榨百姓,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进步;
⑵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第三课从汉至元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了解汉朝的郡国并行制
1、汉朝初年,高祖刘邦把同姓子侄和一些功臣分封到地方做王,形成地方既有郡县也有郡国的局面。
2、为消除郡国对中央的威胁,汉景帝“削藩”平定了“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基本解决了王国问题。
二、理解唐朝三省六部制
1、唐朝的三省六部制
中书省(决策机构)
⑴皇帝——门下省(审议机构)
尚书省(执行机构)——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⑵特点:三省之间既独立平行又相互制约
(3)作用: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
三、了解宋朝分割宰相权力的举措(新增)
为制约宰相,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财权,这样就削弱了宰相的职权,皇帝得以总揽大权。
四、理解元朝的行省制度
1、元朝:⑴地方实行行省制度。(或称行中书省、省,行省长官由朝廷任命)①腹里(河北、山东、山西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②行省之下,分设路、府州、县,边远民族地区设宣慰司进行管理。③西藏地区:宣政院管辖。
⑵权利:行省拥有经济、军事大权,但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