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 承 包 单 位:劳务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总 承 包 单 位 :(以下简称甲方)劳务分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必须签订“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书” 并与“劳务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质[2008]91 号文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2003 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环境保护、保卫消防标准;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陕西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2、在施工现场和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避免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3、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需符合劳务用工规定,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务注册和相关保险等。4、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基本操作教育培训与考核,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5、工程施工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冬雨季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含专家论证方案),要按规定履行审核、审批手续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甲乙双方的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6、工程施工前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书面签字手续。7、必须坚持“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对各类脚手架、模板制作(木模板)与安装、模板存放架、模板支撑体系、基坑与沟槽支撑及支护、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暂设电气设备设施、各种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使用。8、甲乙双方须另行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与“治安保卫协议”。9、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照本协议规定报告。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与善后工作。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及时宣传贯彻国家、建设部和北京市政府与行业部门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等。2、负责分公司级和项目部级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指导和协助乙方对管理与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及班组教育,规定与准备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方面的学****资料、发放安全生产教育片和试卷等,并同所在地区县建委联系安全生产考核相关事宜。3、协助乙方办理劳务注册及“实名制卡”等方面相关手续。4、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5、对施工现场实施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发现有隐患或重大隐患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立即停工整改。对不接受整改或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6、对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管理不严、未按本协议相关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违反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无任何手续的零散工、未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及违反安全技术交底、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