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 同 文 件合同编号:委托单位:受托单位:签订日期:1 / 11[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室内装饰设计设计事宜,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设计内容:具体工作任务见附表《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安排表》 建筑面积: 总面积 m2第二条、 经双方商定,合计总设计费(含税,以转账形式支付)为人民币 元整 (¥ );其中: 1 套:共  元(面积 m2 X 单价 元/ m2) 在设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本合同设计费为固定价,不作调整,其中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下工作及履行本合同下义务和责任的全部对价。除总设计费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或补偿。 若在合同期间根据甲方书面要求工作量增加,则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附加服务费,以甲方书面确认文件为准(计量单价以合同约定单位为准,工作量按实际发生计算)。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自行增加工作量的,甲方不予支付设计费。 本设计合同签订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20%,合计人民币 元整(¥)。 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30%,合计人民币元整(¥)。 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图文件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35%,合计人民币 元整(¥)。 该项目跟踪服务完成后(即该项目可以移交甲方使用,若因该项目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项目无法移交甲方使用,则计算日期以甲方和该项目施工单位原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竣工日期为准)七日内,甲方应向乙2 / 11[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方支付总设计费的 15%,合计人民币 元整(¥),:避免歧义,特别明确,本合同设计费已包括以下费用:(1)设计师_____次到项目现场的所有差旅费(含食宿费、交通费、人身意外险等其他相关费用)(2)《项目室内设计任务书》所提及的所有文件及成果制作费用;(3)与本合同及其履行有关的所有税金; 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必须提供国内等额之有效收款凭证,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乙方所提供给甲方的收款凭证(包括发票和收据等)均应真实合法有效。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或无效的收款凭证,则甲方有权向税务主管部门举报,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少按该凭证可能涉及甲方的税款额度的五倍计。如果税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含罚款、滞纳金等)超过甲方应纳税款额度的五倍,则违约金按税务部门的处罚(含罚款、滞纳金等)计算。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项目相关的建设文件和相关资料及委托乙方设计的项目计划任务书。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甲方未按时付款,经乙方书面催告后 7 日内,甲方尚未支付应付款的,则从乙方书面催告后的第 8 日起,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按应付未付款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因各类原因所造成的修改,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在工程需要的时间内完成各类图纸修改。乙方如因图纸延误所造成的工程延期等各类问题,每逾期一日的,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上述逾期违约金可由甲方在设计费中直接扣减,累计逾期 7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该阶段设计费不再支付,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因故变更委托设计项目的规模、设计要求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变更较大时:a. 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附加服务费(计量单价以合同约定单位为准,工作量按实际发生计算),以甲方书面确认文件为依据,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以支付。b. 由乙于方原因提出对原设计必要的修改与补充,不论改动程度大小,由此增加的工作量,均不作为附加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对原设计的变更≧ 2 次,单次变更造价≧ 20000 元的,甲方有权扣除总设计费的 20 ﹪作为设计失误的赔偿金。3 / 11[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书面通知乙方变更设计进度等事项或暂时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或提供额外服务,且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补偿费用,乙方应积极配合而不提异议。如甲方要求终止本合同之服务,甲方应付乙方已完成的设计工作之服务费。第四条、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一式 拾柒 份的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