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一、发展现状(一)“十二五”工作“十二五”期间,我省以实施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河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实施意见>的通知》为主线,以科技进步为支撑,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建筑节能工作取得重要成就。新建建筑较好地执行了节能标准,居住建筑试点执行 75%节能设计标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额完成任务,绿色建筑由试点示范到普及快速发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取得突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大幅上升,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得到完善,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详见附表)。。我省依法加强新建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阶段的全过程闭合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2015 年底,全省城镇节能建筑累计达到  亿平方米,比“十一五”末增加  亿平方米,节能建筑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 %,比 2010 年提高  个百分点。在全国较早实施居住建筑 75%节能标准。2014 年 10 月 1 日起,保定、唐山两市开展居住建筑执行 75%节能标准试点。2015 -1- 年 4 月 17 日,颁布河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 75%)》,我省对标准执行做出全面部署,承德、廊坊、秦皇岛等市陆续实施。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取得零的突破。中德合作秦皇岛“在水一方”住宅小区、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办公楼,分别为我国最早建成的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也是第一座被动式建筑)和公共建筑,开创了我国被动式低能耗建筑的先河,在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015 年底,全省累计竣工被动式低能耗建筑 6 万多平方米,在建和设计阶段项目近 40 万平方米。2015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河北省《被动式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我国第一部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我省通过政策支持、示范推动等措施,促进了绿色建筑的发展。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绿色建筑行动创建建筑节能省的实施意见》,自 2014 年起,政府投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2 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省会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均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秦皇岛、廊坊、承德等市陆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188个,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位居全国先进行列。2015 年,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2015 年底,累计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 9766 万平方米,占具备改造价值老旧住宅总量的 %,其中“十二五”期间完成 6661 万平方米,超额完-2- 成 5000 万平方米目标任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2015 年,唐山、承德两市荣获住建部、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供热改革与建筑节能项目”优秀示范城市称号。“。十二五”期间,因地制宜开展太阳能热水、地源热泵等建筑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太阳能热水由分散和独立朝着规模化、一体化方向发展,由低层向高层发展。13 个国家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区)取得重要建设成果。2015 年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  亿平方米,其中“十二五”期间新增  亿平方米(太阳能 7560 万平方米,地源热泵 3240 万平方米)。2015 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比例达 42%。“。十二五”期间,开展了节约型校园建设、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加强了公共建筑节能监管,降低了公共建筑能耗。全省 8 所高校开展国家级节能监管体系建设项目示范,2015 年底有 7 所通过验收。省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初步实现数据网络传输。7 个设区市建成市级中转能耗监测平台,87 栋建筑纳入平台监管。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500 万平方米,其中“十二五”期间完成 400 万平方米。“。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等技术广泛应用,印发《河北省不同地区绿色建筑技术分类适用目录》,颁布《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提高了建筑-3- 节能和绿色建筑水平。累计颁布实施《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 75%)》《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 50 多个标准规程,启动编制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施工及验收规程》等多个标准规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日趋完善,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全社会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的意识尚待增强,建筑节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