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灌区专项规划工作大纲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二○○五年五月
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灌区专项规划工作大纲
核定:林振勋
审查:刘霞
校核:梁海涛
编写:吴跃红
目录
1 目的和任务
2 规划范围、水平年和主要依据
3 规划内容
4 规划目标
5 原则
6 工作要求
7 规划编制的主要工作内容
8 规划工作的组织
9 时间要求
附件:
1、《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灌区专项规划报告》目录
及成果要求
2、需要地方提供的材料
广东省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
灌区专项规划工作大纲
1 目的和任务
广东省位于我国大陆南端,地处北纬20°08′~25°32′,东经109°40′~117°20′之间。北回归线经南澳岛~从化~封开,横贯我省中部,基本上是亚热带地区,雷州半岛一带为热带地区。
据2004年《广东省统计年鉴》统计数据显示,,耕地面积3201万亩。广东省虽属我国多雨地区之一,但因受季风气候和地理、地质条件等因素影响,也常受干旱困扰。据2002年《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摘编》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2001年有效灌溉面积2964万亩,其中水田2435万亩,旱田529万亩。万亩以上灌区377宗,10万亩以上灌区20宗,30万亩以上灌区3宗。由于大部分灌区始建较早,不同程度存在设计标准低,工程设施老化严重,续建配套差,渠道防渗不完善等问题。,灌溉水利用率仅为40%,水量浪费严重。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生活用水、工业用水持续增长,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工业用水已超过了农业用水,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激烈。在众多解决缺水的对策中,节水是关键,是缓解水供需矛盾、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因此,为了保障灌区农业及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针对目前我省农业灌区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根据水利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和布署,按照“统一规划,统筹安排,节流优先,近远期结合,开源与节流并举,经济高效,择优选择,分期分批实施”的原则,开展广东省“十一五”灌区建设规划。通过对流域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我省的大中小型灌区重点进行节水为中心的续建配套改造,以渠道防渗、低压管道建设为重点,提高渠道衬砌率,节约水资源,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和输水环节的水利用系数。同时,根据各灌区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当地水资源的资源状况,对灌区蓄、引、提等水利设施进行续建、新建、扩建;发展节水灌溉,因地制宜的推广节水灌溉新技术;适当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制定科学高效的灌区管理制度,加强节水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充分体现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立节水防污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水的和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 规划范围、水平年和主要依据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全省“十一五”期间拟列入水利发展规划的灌区,并对“十一五”以后即2010~2020年的灌区按照各地水利现代化的进程要求提出后续安排的初步意见。
设计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2004年
规划水平年:2006~2010年
远期水平年:2020年
主要依据
(1) 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方针、政策;
(2)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十一五”规划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
(3)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全国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
(4) 已批准或编制的江河流域开发治理规划,水资源规划以及其他水利专项规划;
(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相关行业规划等。
3 规划内容
(1) 对设备老化、灌溉渠系水利用系数低的灌区进行续建、配套、改造,提高灌溉水利用率,节约用水。
(2) 对供水水源不能保证或灌溉保证程度低的灌区进行供水水源规划、灌区改造、扩建,提高供水保证率。
(3) 根据具体情况,为保障农业用水安全的需要,对部分灌区进行整合或部分新建项目。
(4) 对拟列入“十一五”规划的大中型项目,逐宗分析提出工程主要技术指标和投资、效益、水价等经济指标,并对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出必要措施,提出省级政府对山区和欠发达地区灌区资金投入政策的原则意见。
4 规划目标
目标:灌区按水利现代化实施进程,~;按灌溉保证率90%对供水水源进行规划建设;制定出科学高效的灌区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和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和农业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