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全镇经济普查通知
**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镇经济普查的通知
各村、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3年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经济普查的通知》(x政字〔2013〕26号)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市经济普查的通知》(xx政字〔2013〕22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经济普查的通知》(xx政发〔2013〕29号)精神,做好我镇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全面调查了解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镇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摸清我镇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健全统计工作的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w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经济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镇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区**镇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贸委,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事项的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各村要设立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坚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