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院学生社I才I健康发展,加强对社团的管理,依照国家相应条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具有++++止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志趣和爱好,按照一定规程,自愿结成的具有固定成员和特定活动内容的群众团体。在校学生社团均应依照木办法的规定申请登记。经核准登记后方可进行活动。第三条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学校保护学生社团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第四条学生结社应以促进学生成为冇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才为宗旨。学生社团的基木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徳、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第五条学生社团由院党委授权院团委统一管理。院团委负责对社团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评估、服务与必要的扶持。社团常规性管理工作由院团委下设的社I才I联合会具休开展。第六条学生社团按照英规模、活动开展情况及活动范围分为院级、系级社团,院级社团由院团委指导其开展工作,系级社团由系团总支指导其开展工作。第七条学校禁止成立带冇地域性和宗教色彩的社团;如同乡会、兄弟会等。木校学生社团不得吸纳校外人员成为其成员。第八条学生社团分为下列五种:1、 学艺性社团:以研究学习为目的的社团。2、 服务性社团:以推展校园口我服务为目的的社团。3、 康乐性社团:以提倡自我教育,开展健康的文艺活动和体育运动为目的的社团。4、 联谊性社团:以促进友谊,砥励情操为目的的社团。5、 综合性社团:以推展学生自我管理,培养各种良好素质和能力为目的的社团。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九条学生社团正式成立前,须向相应管理机构捉出申请,经审核后报院团委批准。未经批准的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活动。第十条学生社团的发起成立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有15名以上的学生发起;2、 有规范的名称和健全的组织机构;3、 冇规范的章程,并冃章程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院纪院规相抵触。第十一条学生社团成立的程序:1、 由社团发起人对照上述条件向社团联合会(申请成立系级社团向所在系团总支)递交申请材料:(1) 社团成立申请书;(2) 社团宗旨、章程(草案人包括社团名称;性质和宗旨;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社团止副社长选举方式及其他社团干部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社员大会的召开;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社团经费的来源及会费收取标准;章程的修改办法;制定章程日期;(3) 社|才|活动范围、内容及形式;(4) 社团机构设置及社团负责人个人简丿刃(姓名、系别、联系电话、职务);(5) 指导老师基木情况;(6) 成员数额。2、 社团联合会或各系团总支应当自收到以上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一周内就所中请成立社I才I能否开展筹备工作做出答复。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I才I,应当自批准筹备成立之H起一周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3、 筹备期(一周)结束,院团委应当于一周内作出是否批准社团成立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