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四个每一个”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市学组发…2009?15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全覆盖的意见?和市党组办…2010?48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加强党的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坚持一手抓组建、一手抓管理,以服务促进管理,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工作目标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提出的“每一个市场、每一个建筑工地、每一个达到20人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每一个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四个每一个”),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都要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通过挂靠或将组织关系转入社区参加活动,没有党组织的派党建指导员,同时建立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的要求,推动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全覆盖,实现非公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三、具体任务1、完善党建工作领导体制。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考评体系,一并谋划、一并考核。建立区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抓总,企业工委具体指导,统战、民政、工商联、工业园区、各街道党工委、工、青、妇、工商、税务等部门紧密配合的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人员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企业工委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及时摸清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工业园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负责所属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认真完成党组织全覆盖工作目标;统战部负责组织工商联、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时了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工商联负责协调、发动和指导会员企业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帮助企业组建党群组织,协同开展党建宣传教育工作和主题特色活动;工、青、妇群众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做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的组建工作;工商、税务部门协助做好非公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调查和宣传,重点掌握非公企业的动态情况。2、推动百日集中组建活动。工业园区党工委、各街道党工委和相关部门要按照区委?关于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百日集中组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深入开展动员摸底,扎实搞好集中组建。对规模较大、人数较多、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要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党组织。同时,要先行建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托其开展党的工作,为组建党组织创造条件,营造氛围。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建立头屯河区“非公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