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珠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2016年91112月2625日目录一、安全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安全生产基础(二)安全生产形势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三、主要任务(一)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管理体制改革(二)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全面提高依法治安能力(三)建设城市风险管控体系,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水平(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治理,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五)构建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大力推进科技强安战略(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综合素质四、重点工程(一)高栏港区“四化”建设工程(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工程(三)“五个一”安全生产信息化基础工程(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五)安全生产专业设备配备工程五、保障措施(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二)协调发展,落实安全综合政策(三)多措并举,完善安全投入机制(四)因地制宜,提高专业监管水平(五)完善制度,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六)依靠群众,加强社会舆论监督(七)确保成效,强化规划考核评估发展安全生产事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是珠海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时期(2016-2020年),全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下的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窗口期,安全生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对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加强全民安全意识,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意义重大。本规划根据《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十三五”时期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一、安全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一)安全生产基础“十二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和以“一体系三平台”建设为载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行业整治和专项治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一直保持持续稳定。2011年至2015年的“十二五”时期,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307宗,死亡634人;其中:工矿商贸事故81宗,死亡82人;道路交通事故2411宗,死亡536人;火灾事故800宗,死亡10人;水上交通事故10宗,死亡4人;渔业船舶事故2宗,死亡2人。较大以上事故5宗,死亡17人。与“十二五”初期相比,,%。“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强化。“十二五”时期,我市先后出台了《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珠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通知》、《珠海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珠海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珠海市安全生产季度例会和季度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配套文件,有力地促进常态化的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全面实现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其他分管负责人为分管领导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初步形成了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副职领导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完善了建筑施工、水上交通、渔业、道路交通、消防、危化品、重点建设项目、港珠澳大桥安全监管等八大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定期召开会议,组织开展各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首创了市、区两级新提拔副处职和副科职领导干部到安全监管部门担任安全生产督查专员工作制度。建立并实施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安全生产诫勉约谈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生产安全事故防控体系进一步强化。“十二五”时期,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一体系三平台”(“一体系”即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三平台”即“企业基础信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责任制量化绩效考核”三个平台)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监管科学化水平的决定》(珠府〔2013〕87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量化考核和问责办法的通知》(珠府办〔2013〕36号),以强化安全生产“一体系三平台”建设为载体,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扩面、提质、善用、抓实”,督促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完成了企业版的“掌上安监”移动上报平台和政府版的“e安通”移动监管平台的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