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针对违约责任条款,如何进行法律风险防范《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一、违约行为: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预期违约)债权人迟延二、违约责任救济形式一) 继续履行 1、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2、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 (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二) 采取补救措施 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 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三) 赔偿损失四) 支付违约金关于违约金的性质,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五) 定金责任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三、违约风险点一)若要分析违约责任风险防范,则首先要明白违约条款存在哪些风险点,进而采取一定的方式来尽可能防范。以下则是我总结分析的几条违约风险点:1、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方式支付价款。在法律实务中,对于价款的理解,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广义的理解,价款除包含标的物本身的价款外,还包括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报关费等一系列额外发生的费用;二是狭义的理解,价款仅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款,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系列额外费用统一称为费用。所以,在拟定合同条款时,需要对价款进行定义,避免发生歧义。2、逾期交付、提取标的物。3、未按约定的方式、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4、未尽到通知、保密、协助等附随义务。5、对方违约时,未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6、我方未充分行使违约救济权利。比如撤销权,代位权等。四、违约责任防范违约责任风险防范,指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对可能存在的违约及违约给我方带来的损失的预防。这可分为两部分。一是预防对方违约给我方带来损失,二是预防我方违约给自己带来损失。就违约责任风险防范,应在合同签订前对我方违约可能性及对方违约可能性进行评估,然后遵循一个原则:若我方违约可能性大,则尽可能在合同中约定较轻的违约责任;若我方违约可能性小,对方违约可能性大,则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尽可能在严重。一)初步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1、设计采用多种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加重对方的违约成本,制约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