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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税妙招.doc

上传人:lily8501 2019/10/4 文件大小:6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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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企业节税妙招1-赠得巧来送得妙%d3\/E/E-`"^3[;? 一件2000元的电器,送一件400元的小家电,合计2400元实际收2000元。如果当赠送,要按2400元缴纳增值税。现在我们重新涉及方案:将两件产品卖给顾客,给予顾客400元的折扣,其中,2000元的按15%折扣以后出售,400元的按折扣25%以后出售,这样,对顾客而言,实际支付2000元,与买一件送一件的效果是一样的,对于商场而言,由于是价格折扣,实际上没有赠送的行为,只要按2000元实际营业额缴纳增值税即可。(z5M)`$^.Z,x&y#` 有些营销人员认为这样做很无聊。改变方式就符合税法,不改变就要多交68元的增值税,对企业的纳税而言,这不是一件无聊的事情。'^!L)"}#z(\!b&g$`)x4k/~#h:f  v(?&^6r5F9V6l7r7|)f"q'\2-依法而签可节税-L-p-})y;O#m 一家设备公司,生产设备以后,需要为客户在大厦中提供安装服务,财务人员很清楚:这是***服务,销售产品再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合同中如果分别注明设备价款和建筑安装价款,可以分别适用增值税和营业税。财务人员因为出差外出,回来时合同已经签好,合同只写了一个总价,没有分开金额。财务人员说明道理,要求对方一定配合重签。对方的财务经理也是个人物,提出条件:重新签订,你可以节税接近20万元,既然如此,合同价格要降低5万元,企业财务人员明知是乘人之危也无可奈何,最后商量让利3万元,重新签订合同。8q5Z4T/r#L 如果事先提出要求,对方也就无法乘机“讹诈”了!T:v+h4l1q5c8g5c"V/[#c/_"u  `0X6|/_0Z(_-%r&V2s:u1M3-合同作废也纳税$q1o2{#g-G!z$@/F 有些企业的领导喜欢签合同,也喜欢变来变去,签了以后发现不行就作废以后重新来过。签了合同要缴印花税,即使合同作废。例如:公司本月签订了合同,申报的时候缴了印花税。领导作废了该合同,不签了,由于印花税已经缴纳,并且不能退还,因此,由于作废合同导致多缴了税。'z3o%T+C"S/a;q 还有一个是变更合同,如果合同金额增加了,就要补缴印花税,如果合同金额减少了,不退印花税。0_0J,_%Y2{  x0V,A(g 所以,如果合同金额一时不能确定,应该先签订金额未定的合同,等到金额确定以后再补充进去,这样就可以避免多缴税。4-代理还是非代理:o$G&u1d;;C0_6G9?0d 现在很多企业都与事务所签订税务代理合同,大家都认为属于代理业务,既然是代理业务,那就应该按差额缴税。其实,税务代理合同应该按服务业中的其他服务缴纳税金,应该按全额纳税。税务上对代理的认定不是看合同的名称,而是看经济实质。税务代理实质上是中介机构为企业提供的服务,与代理不同,代理有第三方出现,例如:企业委托一家公司采购一批产品,业务中有卖方,买方还有中间方,因此属于代理,而税务代理是中介机构直接为企业服务,没有出现第三方,因此,不属于代理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垫付、代收都需要计入应税收入纳税,不能按差额纳税。/h$f:W6`"}0]4Z 税务上的代理概念和日常生活中的理解有差异/]6R  r8T8`-'p%p2T9G4c'j1I#W9?9l%X,A;V6e&J%g-?7\0N&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