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信Ju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指示精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打非治违”文件精神,在全系统范围内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各种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市实现跨越发展、冲刺全国百强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以煤矿生产企业、民爆公司、市直规模企业、大型商场、超市等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重点打击各种具有行业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煤矿
重点打击兼并重组、资源整合、技改、扩能矿井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停产整顿期间未经验收组织生产的;
(2)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边生产、边建设和边技改的;
(4)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或被兼并煤矿未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擅自生产的;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矿井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不轮流现场跟班带班、不与工人同下同上,技术管理负责制、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的,煤矿安全管理和井下从业人员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违反国务院446号令规定,存在重大隐患未进行停产整顿仍在组织生产的;
(7)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不可靠以及
“一通三防”措施不落实的,瓦斯抽放系统使用不正常,压风自救系统设施不齐全和防治水制度不落实的;
(8)未认真开展瓦斯治理工作和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达不到三级及以上标准的。
(二)民爆物品
(1)无证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的;
(2)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3)仓库安全距离不够和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
(三)市直规模企业、商场、超市
(1)无证、无照或证照超过有效期仍从事安全生产的;
(2)未经过消防审核、消防安全距离不达标、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占用消火栓、安全疏散通道封闭等消防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3)隐患排查不彻底、治理措施不到位的;
(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5)设备设施“带病”运行的;
(6)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执行领导值班制度的;
(7)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不落实的;
(8)违反操作规程的;
(9)安全管理人员无安全证书、特殊从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企业员工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的;
(10)违反建设项目
“三同时”的,或将建设项目违规发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