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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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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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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文[2007]05号北京邮电大学成绩考核管理规定成绩考核既是检查学生平时学习程度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重要手段之一,它既能真实地反映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的能力,也能客观地反映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成绩考核管理是建设优良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方面。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学校的各种考核严格、公正、规范进行,对成绩考核管理做如下规定:一、考核目的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实验、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都要进行成绩考核。考核目的:(一)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评定和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二)考核结果是作为评定学生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循序渐进地完成学习的主要依据。(三)作为选拔人才的一种手段。二、考核方式成绩考核有考试和考查两种。教学计划规定的每一门课程(包括必修课,指定选修课,任选课)每学期都应该进行考试或考查。每学期考试和考查的课程按教学计划的规定,不得随意变动。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采取答辩方式考核。(一)考试课程:除期末进行集中考试外,必须安排一次期中考试,并进行适当的平时测验。(二)考查课程:不得仅以期末考试的办法评定考查课成绩,要根据平时听课、完成实验、实时测验成绩等综合评定,平时测验每学期可进行2~3次。考查课的期末考试一般在考试周的前一周内进行。(三)为达到考核目的,充分检验教学效果,教师可以采用闭卷、开卷、口试、论文、上机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试课一般采用闭卷形式,对于确实需要选择用非闭卷方式进行的考试和考查,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后四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开课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字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同时告知学生。三、考试命题(一)考试命题对学生学习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试题应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能够检查学生知识和能力的真实水平,并引导学生注意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题的分量不得低于教学计划对本门课程的要求(包括不讲授而要求学生自学的内容),试题中还可以加试一些难度较大、范围较宽(或超出教学大纲范围的)题目做为加选题。凡采用英文版教材教学的课程,必须用英文试卷进行考试。(二)对于涉及面较大的课程,以及使用同一教学大纲,学时相同的课程原则上均应进行统考。对统考课程的考试命题应指定非任课的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经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报院(部)领导批准实行。对非统考课程的考试命题,应指定主讲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进行,经教研室主任审定后实行。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同一门课程历年考题的重复率,原则上同一考题在连续四年内不得重复使用。所有考试和考查的课程,教师均应按本条第一款一次出两份水平相当且无雷同的试卷,即A卷、B卷,并同时给出两份试卷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试题的格式、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格式要符合规定,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符号使用规范。试题格式、答卷格式、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格式见相应表格。考试结束后,A、B试卷及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的电子版存在学院教务科。各开课学院和主讲教师要对试卷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试卷命题、送印、领取、保管、考前分发和考后批阅)负责,不得委托他人独立承担上述任何一个环节的工作。A、B卷的试题在考试前三天送至校教材中心进行统一印制,并确定其印刷的份数,试卷印制前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其中一套作为考试卷,主讲教师在考试前一天领取试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