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在全区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实施意见(2010年12月21日)根据县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党工委决定,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一、领导点评的责任主体领导点评工作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进行。结合工作分工,基层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点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本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党员由其所在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点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通过个人自评、同级互评、上级讲评、联系点领导点评等方式开展工作,努力实现领导点评工作全覆盖。二、领导点评的主要内容领导点评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将履行职责、兑现承诺、发挥作用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对基层党组织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必点、公开承诺践诺情况必点、本单位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必点、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必点、为群众办实事情况必点、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必点。对党员的点评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必点、承诺践诺情况必点、开展工作情况必点、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情况必点、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必点、存在不足及努力方向必点。三、领导点评的方法步骤1、广泛了解情况。开展点评工作前,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做好充分准备,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掌握党员近期中心工作及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等。被点评的党员要认真总结回顾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自我改进的具体措施,及时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领导参阅。开展点评工作时,各级领导要综合运用看、听、问、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创“五个好”、争当“五带头”的情况,有的放矢的开展领导点评工作。2、提出点评意见。领导点评可以采取现场点评、会议集中点评、个别谈话点评等多种方式进行。对各党支部的点评,可以结合召开有关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开展督促检查等经常性工作进行,原则上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点评。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员的点评,可以采取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方式进行,也可以结合党员学习培训、“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经常性工作进行。提出点评意见时,既要充分肯定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绩,也要指出存在问题,指明努力方向,提出整改要求。3、督促整改落实。点评后,对领导提出的点评意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研究讨论,明确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务求整改实效。要将相关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回复点评领导,整改时间长的,要汇报阶段性推进措施,近期可以解决的,要汇报整改结果。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建立健全领导点评工作台帐,统一基础材料样式,对点评时间、地点、责任人等主要事项详细记录,点评和整改工作总体情况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经常调度被点评单位、党员的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点评有回应,整改有落实。4、点评结果运用。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要求,点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点评结果作为各支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树优的依据,并列入创先争优总结表彰考核的重要内容。被上级党组织点评为“不合格”的党组织和党员,单位年度考察和个人年度考核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