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0
文档名称:

试论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doc

格式:doc   大小:27KB   页数:10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试论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19/10/7 文件大小:2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试论格式合同与格式条款.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内容摘要】格式合同的产生和发展是20世纪世界各国合同法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它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订约方式,而且对合同自由原则形成了重大的挑战。据此,各国都纷纷通过修改或制定单行法律对格式合同加以规范。我国于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对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依照该规定,格式条款是格式合同拟订方(以下简称拟订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格式合同的相对方(以下简称相对方)协商的条款。我们平常所说的格式合同指的就是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格式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社会对交易效率的追求。二是由于垄断的存在。这两个原因也造就了格式合同的优势与弊端。格式合同的优点在于效率。就大量发生的合同不必重复缔约的全过程,从而可以节约缔约的时间与成本。格式合同的弊端在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在拟订格式合同时,总要将一些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对方的条款订入合同,以使自己享有较多的权利,承担较少的义务和责任。《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效力问题,采用了具体列举的方式。凡是符合无效合同规定的,都适用于格式条款。《合同法》第40条又专门规定了格式条款无效的几种情况,从而大大拓宽了范围,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利。对格式条款的解释应当采取一些特殊的解释规则,这些解释规则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严格限制条款拟订人的权限,从而更有利于保护广大消费者。此外,在格式条款的解释中,还应当遵循严格解释原则。【关键词】合同法/格式合同/格式条款/效力【正文】在人类社会早期,人们之间发生的交易是在单个的社会主体间进行的,这时人们之间的经济地位基本是平等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易不断增多,人们也就开始关注交易的效率。于是,人们开始尝试在多次相同的交易中使用相同的合同;同时,人们之间的政治、经济及社会地位出现了较大的差距。这时候,一些占优势地位的主体就强迫处于劣势的另一方当事人接受自己提出的不公平的条件。这样,格式合同就开始出现了。格式合同真正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是在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它的出现不仅改变了传统的订约方式,而且对合同自由原则形成了重大的挑战。在存在格式合同的交易活动中,普通的消费者只能被动地接受强加给自己的合同。据此,世界各国纷纷通过制定或修改单行的法律对格式合同加以规范。我国于1999年3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合同法》对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作出了具体规定,笔者根据该具体规定,来论述格式合同及格式条款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况和格式条款的解释等内容。一、关于格式条款的的定义及其内容的确定《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依照本条规定,我国《合同法》中的格式条款是指拟订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相对方协商的条款。而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我们称之为格式合同。根据格式合同的定义,我们可以发现格式合同有以下法律特征:1、要约的广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