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子学刊 2000 年第 1 期
樱下学研究
论荀子“隆礼至法”的礼法观
陈延庆
(聊城师范学院马列部,J4 水聊城 252000)
〔病要」荀子的人性论是其礼法观的现论a 础,其礼法观的主要内容和荃本特点就是在强调,L,’在治国安邦
中的里要性的同时。也不忽略“法”的作用,即主张礼法井盆—“隆礼至法”. 荀子的这种礼法并皿的礼法观在新
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我们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若干盆要关系,特别是道抽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关系,有
着直接的借鉴愈义和启发作用.
〔关键词〕荀子; 人性; 道德法治
[ 中图分类号〕B 222 f文献标识码〕A [文童编号〕1002- 382(20000 1- 0034- 04
荀子,我国先秦时期杰出的思想家,以儒家思想为中心,兼取先秦诸子尤其是法家
思想之精华,对儒家思想进行了改造和充实,形成了白己“儒而不醇”的独特思想体系,
正如郭沫若先生在《十批判书· 荀子的批判》中所说:“苟子是先秦诸子的最后一位大师,
他不仅集了儒家的大成,而且可以说是集了百家的大成。”荀子之所以被人认定“儒而不
醇”,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既反对儒家片面地强调礼治,夸大道德的作用而轻视法律
的职能,也反对法家一味追求法治而忽视道德的作用,从而使礼和法两者结合起来,形
成了自己礼法并重—“隆礼至法”的独特礼法观.
作为先秦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和继孔孟之后的又一儒学大师,“隆礼至法”的独特礼
法观的提出,是建立在苟子独特的“人性论”的基础之上的。正是基于和孔孟对人性问
题的不同认识,荀子才提出了和他们不同的礼法观。因而,荀子的人性论是其礼法的重
要理论基础。
“隆礼至法”的理论基础一一荀子的人性论
1 . “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在人性问题上,荀子认为人有“感而自然,不待事后
而生之”的“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等自然生理需要,“若夫目好色,耳好声,
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伙”,即“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在这些方面,“君
子”和“小人”并无差别,“尧舜之于柒、拓,其性一也; 君子之于小人,其性一也”
( 《性恶》) 。
2 . “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其) 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也。”荀子指出,人力
不如牛,走不如马,而牛马为人所用。原因就在于“人能群,彼不能群也”,而“人何以
〔收稿日期〕 199,一。9- Po
〔作老简介〕陈延庆,男,聊城师范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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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群? 曰: 分”( 《王制》). 意思是说,人不但有饥而欲饱、寒而欲暖等自然生理属性,
更有认识和分辨是非、善恶、美丑的能力。
3. “涂之人可以为禹。”既然人是有分辨和认识能力的动物,那么,人就不会任其恶
劣的情欲自由泛滥,而是要对其进行节制和改造。在荀子看来,人如果放纵情欲,任意
胡为,就会成为“小人”; 而如果接受教化,积累知识,就会成为“君子”。总之,一个
普通人要想成为禹那样的“圣人”,可以通过学习和努力来达到,“涂之人可以为禹”
( 《性恶》)。
性,“性者,本始材朴也; 伪者,文理隆盛也。”既然人有生而自然的欲利之心,那么,
如果“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了J几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所以,荀子认为,
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