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襄樊市建设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增强财务监督职能,规范审核、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保证经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沢《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和监督领导干部用钱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建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 基本原则1、 收支合法原则;2、 民主公开原则;3、 管用分离原则;4、 专款专用原则;5、 量入为出原则;6、 勤俭节约原则。二、 职责权限按照襄樊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委主要领导对本单位财务管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财务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1、 宏观决策权。委主要领导根据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有权召集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提出本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研究决定重大财务收支事项。2、 管理使用权。委主要领导有权或授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管理本单位财务事项,并负责对本单位财务收支事项实施监督。3、 审核签批权。被授权的班子成员主管本单位的财务事项,有权依照管理制度对财务收支事项逐项逐笔进行审核签批,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定期向主要领导报告收支情况。4、 监督建议权。班子其他成员有权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对有关财务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收入管理1、 机关行政经费收入、专项收入、预算外收入及其他收入,全部集中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核算,其他科室、部门不得另立帐户或私设小金库。2、 依照国家规定收取的各项行政性收费及各项罚没收入,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列入单位综合财务预算。刀3、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机关门面房出租管理和租赁费收缴工作(门面房出租收入的管理和使用另行规定)。4、机关办公楼和家属院用水用电由机关服务中心统收、统支、统管。5、大宗固定资产转让和变卖,要经领导班子集体决定,并通过有关部门评估,实行公开拍卖;其它固定资产转让和变卖,应以质论价公开处理,各种变价处理的收入均要据实入帐。6、及时足额收取建委领导班子核定的其他应收费用。四、支出管理1、 机关经费支出。由机关财务部门根据市财政核定的年度经费预算和机关其它收入的预算情况,编制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及分月支出计划,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按照下列顺序开支:一是机关人员工资发放;二是机关办公正常支出;三是专项支出;四是其它支出。预算计划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2、 财务预算以外的各项支出。2000元以内开支,分管领导审批执行;2000元以上开支,由分管领导提出意见,经委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5000元以上开支,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特殊情况委主要领导可以直接交办,超过规定权限的,开支后应向主任办公会报告。3、办公用品开支。办公用品、用具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编制计划,按程序审批后购买,并由专人负责验收、保管、领用登记。4、报刊杂志开支。机关报刊杂志的征订,由办公室编制计划,按程序审批后统一征订。5、差旅费开支。严格控制外出培训、考察、学习。因公出差须按程序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财政部门差旅费开支规定及标准报销。岀差人应在返回单位5日内,与财务部门结清借款。在襄樊市辖区内(包括县、市、区)因公开会、学习调研,无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