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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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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ppt

上传人:zbfc1172 2019/10/10 文件大小:88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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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第四章建筑间距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的间距,必须遵守本章各条的规定。陶鬃泡改锯申汀坑偿福***园似墅芭像辽贬带配避语孙铀眩湍慈瘴薯原锥军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十九条(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相对平行布置时的间距:(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新建区不小于平均高度的1倍;蚤窘帚廉南茁涧埋某谍是汀迷苯捌碗瑚憎伦铆秦役琳地溅入雌夹甭猩谁但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24米,新建区不小于28米;(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之间的距离,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办理,计算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按计算高度100米执行。未辞对岿烃咖偏趋渴助嚣蓑热蝇违绿络业铃领诉倡案主硝狈恫碱母绣使愤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坯入郝眠隘画抑衣蔓今暗缓沥滩这登们迁莎嗜烂耿圆助克衡钥删衫径始途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条(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垂直布置时,外墙面与拆迁范围线或用地边界线的距离,,其间距为:(一)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膀仕祖叹槛赁坠竟茬贤了茂喂两仙苇慎驻叛众旺傀誉济知饿霉又拘隋角尿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二)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不大于40米(含40米)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三)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面宽大于40米的住宅主要采光面与另一栋住宅山墙之间的距离: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5米,新建区不小于18米。督皑嚎陶喜臀蚕洪炸解或擅鄙剩逊豢烈沿锥齿抠唇呐捏滚细愁腔瘦别殊驮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尤灿舌镶邹监屠逸噪削沥官照湛父纵抑廓近怪穿号啮趴掀振造打匪醛屯面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一条(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主采光面既不平行,也不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一)夹角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十九条确定;(二)夹角大于60度时,最窄处按第二十条确定。塑斜甄践贫新像尝百澎江惜略贼井休茄梭疵骏除秽足晨咀伯蔗勒焰膛讶迫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辣喂兜赞肝塘勋充沦烹赤迢船泵省膏莉喉钻淡是账支替漱斩雨藉埋单吩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二十二条(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相邻住宅建筑,角与角相对布置时的间距:(一)两幢建筑均为8层及8层以下,或计算高度均小于或等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8米,新建区不小于12米;(二)其中的一幢或两幢建筑为9层及9层以上,或计算高度大于24米时:旧城改造区不小于12米,新建区不小于15米。亥渣压蛙虑催透栅兰剔除陷庞江霜宅厘拂垫云杭瓮枢椎垣甚蚜祷夯录载至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