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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术论文写作》论文范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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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法学学术论文写作》论文范例中式格式我国应当支持公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韩志红天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年第2期摘要:行政公益诉讼是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促使其依法履行维护国家或补会利益职责的一种公益诉讼活动。其存在不仅有法理学、政治学的依据,而且符合我国宪法的规定。支持公民捉起行政公益诉讼将使行政机关受到具有强制力的监怦,对实现依法治国冇重要的意义。我国应当采取多种扭施,支持公民的维护社会正义Z举,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保护有可靠的法律保障。关键词:行政公益诉讼公民社会利益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人们的法律意识FI益提高,公民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事例层出不穷,如浙江桐乡沈李龙实名举报一家企业的偷税行为,后来发现税务机关对此查处不力,于是以“未履行法定职责”将桐乡市国税局告上法庭等。这些案件的共同的特点是,原告起诉“未履行法定职责”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并不是为了保护口身利益,而是出于维护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本人将这些案件称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止义Z举在我国不仅没冇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任何褒奖,而巳使提出诉讼的公民处于非常不利的境地。作为一•名学者,木人在对这些积极实践公益诉讼的勇士表示深深敬意的同时,感到有责任在理论方而对公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进行声援。补会呼唤良知,人类需要正义。本人认为,只有在中国建立起“人人”都有权起诉违法行为的公益诉讼制度,社会止义的实现才有最终的法律保障。一、支持公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依据(一)支持公民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法理依据自古罗马五人法学家之一的乌尔比安首先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分类以来,西方法律体系中便有了所谓公法与私法的“两分法”,并沿袭至今。凡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为公法,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法律为私法。公法、私法维护的利益主体不同,因此在古罗马存在两种不同诉讼-一私益诉讼和公益诉讼。公益诉讼[actionespublicaepopulsres]是相对私益诉讼[actionesprivatae]jfo言的。周楠先生在《罗马法原理》一书屮指出:私益诉讼是为保护个人所有权利的诉讼,仅特定人才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是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诉讼,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凡市民均可提起。公益诉讼又被称为罚金诉讼[quitam]>民众诉讼[actionspopulates]。意大利罗马法学家彼徳罗•彭梵得指出:“人们称那些为维护公共利益而设置的罚金诉讼为民众诉讼,任何市民均有权提起它。”彳本人根据违法行为的主体以及主体违反的法律部门不同,将公益诉讼分为经济公益诉讼、劳动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S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损害国家或社会利益,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包括和关的社团,下同)可以向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这种诉讼同依据我国现冇的《行政诉讼法》提起的行政诉讼不同,他是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而诉,不是为个体受到不法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而诉。因此应属于行政公益诉讼。个体受到不法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依据我国现有的《行政诉讼法》提起的行政诉讼属于行政私益诉讼。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三种诉讼,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三个诉讼法关于起诉权的规定虽然不尽相同,但其共同特点是除刑事案件中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案件外,原告必须是自身介法权益受到仪犯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我国至今没有公益诉讼制度,即没有法律授权无直接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诉讼。许多人固执的地认为,除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外,只有存在冑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口己的个体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维护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无须个人插手。英国著名的行政法专家威廉•韦徳在其《行政法》一书中,对此观点,给予了严肃的批评,他在讲到诉讼资格问题时说:“只给有足够资格的诉讼当事人以救济,这历來是获取救济的重要限制。这项法律的出发点是:救济是与权利相关联的,因此只有那些口身权利受到威胁的人才有资格获得救济。其余任何人在法院血前都没有这种必要的资格。在私法中,这】周楠:《罗马法原理》(下册),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886页。$[意]彼徳罗•彭梵得苦,黄风译:《罗马法教科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92页。彳韩志红、阮人强:《新型诉讼--经济公益诉讼的理论和实践》,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个原则可以从严应用。在公法中,只有这个原则述不够,因为它忽略了公共利益的一面。如果某特定的个人是行政行为的对彖,他当然有权对这个行为的合法性提出异议,而他人则无权这样做。但公共当局冇许多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