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进一步规范员工日常行为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员工日常行为,全面提升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具体要求,现将要求通知如下:一、员工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司的形象,因此,对于公司管理而言,做好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非常重要,是全体员工必须遵循的准则。二、公司各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遵守行为规范,并抓好所管辖部门的教育、监督工作。全体员工言行应自觉遵循行为规范,共同塑造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三、本行为规范适用于龙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员工。四、公共场所:公司办公大楼走廊、新老调度楼走廊、会议室、调度室、职工餐厅、矿区医院、生产区道路为公共场所。五、要害部位:公司物资仓库、木场、职工澡塘、更衣室、主井入井走廊、主副井井口 20 米范围内、主副井绞车房、压风机房、地面变电所、存车房为要害部位。六、在公共场所有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等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行为人 50 元罚款。七、在要害部位有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等行为者,一经发现给予行为人 100 元罚款。八、在以上公共场所、要害部位内发现烟头、垃圾、痰迹未及时清理,将给予卫生责任区责任人每次(或个、处)50 元处罚,矿区绿化带内发现烟头、垃圾的给予责任区责任人每次(或个、处)50 元罚款。九、公司所有员工在生产区内行走时,必须走在人行线内,并按“两人成行”的原则行走,否则给于行为人 50 元罚款。十、在下井或职工就餐时,必须有序排队,否则给予行为人 50 元罚款。十一、在生产区、办公区上班期间不准坦胸露背、穿短裤拖鞋,否则行为人 50 元罚款。十二、生产区内行走期间,严禁吃东西。不得将衣物斜搭肩背、挎在手臂或缠绕腰际,否则每人次 50 元罚款。十三、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避免干扰正常工作秩序,否则每人次 50 元罚款。十四、自行车、摩托车和小骄车等在划定区域整齐停放,摩托车严禁进入生产区。否则每人次 50 元罚款。十五、为确保以上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公司保卫部巡逻队要加强对公共场所和要害部位的巡逻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者及时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的,出现威胁、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的要加倍处罚,并按《龙山煤业公司治安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十六、各单位按《通知》后要立即组织好职工的学****宣传工作,教育员工树立社会公德意识,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好****惯和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学****要有记录、有签字,并将学****记录与签名表于文件下发之日后 5 日内送保卫部。十七、除按上述要求对责任人作出处罚外,本《通知》还将与各单位双基挂构,保卫部与培训站共占 5%的权重,得分方式为,本单位得分=100-(培训站得分+保卫部得分)/2×权重附:考核标准类别考核内容(标准分为 100 分)扣分原因得分行为规范1、本单位职工有在公共场所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