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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营改增”费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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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营改增”费下载.ppt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2014/2/18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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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营改增”费下载.ppt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浙江省“营改增”试点
一、纳税人
1、范围:
1)、试点的九省市,以及向试点地区提供应税服务的非居民;
2)、境内、境外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
试点省市
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广东省(含深圳市)、天津市、浙江省(含宁波市)、湖北省等九省市
2、行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服务行为;
2)、应税服务行为目前限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同时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应税服务
1、交通运输业(原适用营业税税率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装卸搬运以及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归属于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服务业(原适用营业税税率5%)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代理业中的货物运输代理和报关代理、仓储业、租赁业中有形动产租赁、广告业、其他服务业中的会议展览、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归属于现代服务业。
3、转让无形资产(原适用营业税税率5%)
包括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和转让商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上述无形资产转让归属于现代服务业。
4、金融保险业(原适用营业税税率5%)
仅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归属于现代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