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养殖场管理制度一、 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咼养殖效益。二、 新建、扩建、改建规模养殖场(引、区)的工程布局设计图纸,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同意后,办理有关建设审批手续,项目竣工后,报经原批准的动物防疫监督机构验收合格,颁发《动物防疫合格证》后,方可投产使用。三、 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动物防疫条件要求(一) 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一平坦、背风、向阳,水源充足、水质良好,排水方便、无污染,用电方便的地方,距铁路,公路交通干线不少于1千米;距一般道路不少于500米;距其他动物饲养场(小区)、屠宰场(厂、点)、牲畜交易市场、垃圾和污水处理场所等不少于2千米以上;距居民区,工厂、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不少于3千米,并应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二) 场(小区)内生活管理区,生产区(饲养区),隔离区应用围墙、林带、栅栏或弱电网等相互隔离分开,布局合理,生活管理区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处或侧风处,,隔离舍和养殖场废弃物的处理设施,应位于场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处和场区地势最低处,且与生产区有专有通道相通,与场外有专用大门相通。场(小区)内道路、运动场应平坦、坚硬,无积水,便于清洗,消毒。(三) 生产区内根据功能不同,将生产区划分为若干个单元或小区,单元之间应有防疫隔离设施。(四) 生产区内的饲养房(舍)应选择坐北朝南方向,坚固耐用,宽敞明亮,采光、通风、排气良好,供水,排水畅通,每栋饲养房(舍)间距10米以上。(五) 场区、生产区大门口均要设置供出入车辆消毒的宽同大门、长6米、深0,5米的水泥结构消毒池,同时要设置供出入人员更衣淋浴,消毒的更衣消毒室和值班室,每个单元门口、每栋饲养房(舍)门|_1、兽医室及病畜(禽)隔离区门口等均要设置宽同门口、长1・5米的消毒池或设置消毒盆。(六) 生产区内道路应分污道、净道,并不重叠和交叉。(七) 兽医室应设置小型化验室,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专职兽医人员、必须的检验消毒仪嚣设备和防治、化验、消毒等药品。四、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要求规模养殖场(小区)应以规模养殖场(小区)法人为动物防疫工作主要责任人,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工作。(一)隔离制度1、 商品畜(禽)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岀制饲养管理。每批畜(禽),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2、 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的消毒。3、 饲养人员不得随意窜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4、 (禽)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严禁从与饲养的畜(禽)有关的疫区购买草料。5、 坚持口繁口养,必须引进时,应从非疫区,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的种畜(禽)场或繁育场引进经检疫合格的畜(禽)。畜(禽)引进后,应在隔离舍隔离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6、 患病畜(禽)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7、 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