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门前五包”管理办法.docx

格式:docx   大小:24KB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门前五包”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cengwaifai1314 2019/10/13 文件大小:2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门前五包”管理办法.docx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五包”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南江县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城区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宾馆、饭店、餐馆、农贸市场、商铺业主和居民住户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五包” 责任制(以下简称“门前五包”)的责任单位(责任人)。第三条 “门前五包”责任区指责任单位(责任人)临街一侧房基线(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至人行道路沿石的区域;无人行道的,至道路中心线;独立楼栋自四周房基线向外延伸 1米区域(有护栏或者围墙的,从护栏或者围墙起算)。街头报刊亭、执勤亭的责任区具体范围参照上述标准划定。第四条 “门前五包”是指责任单位(责任人)在责任区域内包环境卫生、包容貌秩序、包绿化管护、包立面整洁和包文明倡导。(一)包环境卫生,是指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保持环境整洁,协助环卫部门清扫地面,清除痰迹、污物、废弃物,做到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果皮,无散落或者悬挂的塑料袋等废弃物,无污水污物,室内生活垃圾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投放。制止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废弃物和乱贴乱挂行为,对不听劝阻和不愿整改的,应当向城管部门报告。(二)包容貌秩序,是指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划定的责任区内,1不乱堆放杂物,不乱设摊点,不越门经营,不乱摆灯箱、桌椅,不乱搭乱建,不乱停车辆,不占道装修,不损毁路面,不违规开挖,不噪声扰民。制止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阻和不愿整改的,应当向城管、公安、规划建设执法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三)包绿化管护,是指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划定的责任区内,按照园林管理部门的规划布置,管护树木花草。绿地内无废弃物,树木上无拴、钉、刻、划,维护绿化设施。制止攀折和践踏花草树木的行为,对不听劝阻和不愿整改的,应当向园林管理部门和建设执法部门报告。(四)包立面整洁,是指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保持建(构)筑物外观完好,墙体立面、玻璃幕墙整洁美观,橱窗、店招、户外广告、栏杆、空调室外机等设置规范。制止破坏建(构)筑物立面整洁美观的行为,对不听劝阻和不愿整改的,应当向城管部门报告。(五)包文明倡导,是指责任单位(责任人)在划定的责任区内,不在人行道上打牌、下棋,不在人行道上裸露上身乘凉、躺卧,发现看相算命、设赌骗财、打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城管、文化、公安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第五条 “门前五包”管理工作,遵循统一组织、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多方参与的原则,建立工作联动机制。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县城管部门是“门前五包”的主管部门,负责县级各部门、南江镇、东榆镇 “门前五包”的统筹、组织指导督查考核工作,2负责主街主路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门前五包”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工作。第七条 县级主管部门负责下属单位、企业 “门前五包”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工作。第八条 南江镇人民政府负责镇属机关单位、居民住户和主街主路及县级主管部门管理的下属单位以外的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门前五包”的组织、指导、督查、考核工作。第九条 东榆镇人民政府负责本镇集镇范围内机关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