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丽水学院2008年经济责任审计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浙江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客观、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作为,并提出审计评价意见,保证学院2008年二级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如期实现审计目标,特制订本审计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通过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基本把握学院二级单位和有关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情况,为组织部门客观评价中层领导干部提供依据,促使领导干部全面履行经济责任意识,强化内部管理,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增强纪律观念,促进廉政建设,推动二级单位不断加强财务收支的规范使用和管理,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对象及时间跨度
(一)审计对象:二级学院(除人文学院、医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成教学院、图书馆、教务处、学生处、教育技术中心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后勤服务总公司的财务审计与行政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合并进行。
(二)审计时间跨度:三年任期的经济责任。
三、审计范围和重点内容(凡属校领导签批的项目经费不在内部审计范围)
(一)行政管理审计
。通过对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的审计,关注二级学院和有关行政部门政策的执行情况,有关经济管理职责履行情况,重点关注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有无重大失误;任期内是否按照国家方针政策,合理合法地开展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活动,有无政策执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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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二级学院和有关行政部门内部管理情况的检查,关注其内部规范管理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有效,有无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通过有关会议纪要、规章制度等审查,重点关注任期内重大经济活动(包括创收活动)、资金项目、资产处置、经济合同等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和程序进行,是否经过集体研究决定,有无重大失误;各项提成、分配及专项基金是否严格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大件采购、创收项目、资产处置、经济合同、资金来源等程序、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有无因计划不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造成违规和资产流失浪费问题。
(二)财务收支审计
(1)有关财经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通过对二级学院和有关行政部门
财务会计资料的审计,重点关注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是否存在隐留收入、转移资金;有无违规,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的情况;有无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有无虚列支出、虚报冒领、以领代报、滥发钱物等问题。
(2)经费项目的使用和管理情况。通过经费项目资金的审计,重点关注创收经费(包括资产、仪器出租、社会办班等) 是否合法,是否按规定申报,经费纳入财务核算;有无乱收费情况(包括对在校生的指导费、补考费等);关注大笔的接待费、差旅费是否真实、合理;成教基金、代管费列支范围是否合理;各项经费有无超出规定用于本二级学院和有关行政部门教职工的奖励、福利、津补贴、加班费、劳务费等个人开支;外来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是否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3)债权债务情况(重点有无存在未履行完的合同、契约)。
(三)廉政建设情况审计
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有无违反规定决策等违法违纪行为,有无长期借用公款、占用公物、私费公报、不当得利、兼职取酬等问题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行为。
四、审计工作步骤与安排
工作步骤
1、印发《丽水学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丽水学院有关中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文件。
2、组建2008年经济责任审计小组,由王小明任组长,何景伟为副组长。聘请有审计资质人员,分三个小组长,开展具体审计工作。
3、召开审计对象动员会议,传达全省教育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讲明审计意义,对领导干部提出要求;通报审计方案和要求。
4、组织部制作委托审计文件
5、组成审计小组
6、下达审计通知书
7、审计对象自查和报本人任期履行经济管理责任报告
8、实施审计工作
9、出具审计报告
(二)工作安排
1、审计动员和自查阶段(4月10日前)
召开审计对象会议进行动员;审计对象自查(自查报表实
施审计前交所在单位部门审计组);并书面报本人任期履行经济管理责任报告(5月15日前交审计处)。聘请有资质审计人员,成立审计工作小组,下达审计通知书。
2、常规审计实施阶段(5月4日——5月30日)
(1)实行审计初步调查,阅读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根据本人应履行的经济管理职责写出的报告、对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或口头询问,了解任期内完成的工作任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和有效性,以及遵守财经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检查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审查各项经费项目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从账薄、票据入手,对金额较大的经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