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准备工作指导手册教育教案研究与评估中心二一四年四月目录一、认证时间节点、工作流程与组织体系 (一)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时间节点(参考) (二)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流程 (三)工程教育认证组织机构 (四)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类及专业 (五)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名单 .机械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认证委员会名单 .化工与制药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名单 .环境工程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会名单 .安全工程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会名单 .电气类专业认证委员会名单 .交通运输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 .轻工食品科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会名单 .材料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名单 (六)各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截止年) .机械类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化工与制药类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安全工程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环境工程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电气类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交通运输类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材料类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已通过认证名单 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精神 (一)《标准》的构成及相互间的逻辑关系 .《标准》的基本逻辑 .《标准》符合实质等效要求 (二)《标准》的核心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 .目标导向 .持续改进 (三)对通用标准运用的总原则 .针对性原则 .合格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 三、申请认证专业应做的准备 (一)专业对标自查(见附件《专业认证对标自查表》) (二)专业自查中最常见的问题(逐条解释) .“学生”项 .“培养目标”项 .“毕业要求”项 .“持续改进”项 .“课程设置”项 .“师资队伍”项 .“支持条件”项 .关于“专业补充标准” (三)自评报告与材料整理 .背景信息 .学生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持续改进 .课程体系 .师资队伍 .支持条件 一、认证时间节点、工作流程与组织体系(一)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时间节点(参考)时间工作内容月日前申请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秘书处提出是否受理建议月认证协会下发受理认证申请的通知次年月—月中旬学校自评,并向秘书处提交自评报告初稿次年月中旬学校参加认证协会组织的培训班,并在参加培训后修改自评报告次年月日前拟在上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次年月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提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次年月日前学校根据审核意见提交补充材料次年月中上旬发出现场考查通知次年月中旬—月底开展上半年现场考查次年月日前拟在下半年开展现场考查的学校提交正式自评报告次年月日前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自评报告,做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次年月日前学校提交补充材料次年月中上旬认证协会发出现场考查通知次年月下半年现场考查次年月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召开会议,做出认证结论建议次年月初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认证结论建议次年月中旬召开认证协会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通过的认证结论建议次年月底发布公布认证结论之后有效期内每年月日前学校提交本年度改进报告(有效期为六年的每两年的第二年月日前提交一次改进报告)有效期内最后一年年底本轮有效期终止有效期满前一年的月日前重新提交认证申请(二)工程教育认证工作流程学校提交申请报告秘书处会同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核申请向认证专业类委员会提交现场考查报告认证考查专家组到学校现场考查通过认证状态的保持通过未通过提出申诉直接做出结论不通过(重审)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议相关材料,认证结论建议投票学校回复意见撰写认证报告,提交材料送交学校结束认证有效期届满通过不通过补充修改学校补充修改自评报告对自评报告的结论专业类认证委员会审阅自评报告不受理申请学校开展自评,并提交自评报告受理申请对申请书的结论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审议并做调整后,送交理事会投票表决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核是否通过认证结论不认可学校是否认可是否通过了认证?监事会处理并做出裁决认可认证协会发布认证结论会员(行业协会(联合会)、学会)会员(个人会员)中国工程教育认证协会(会员大会)监事会理事会……..专业类认证委员会认证结论审议委员会秘书处……..专业秘书处专业类认证委员会专业秘书处学术委员会国际部认证部信息部培训咨询部综合部学术部(三)工程教育认证组织机构(四)年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类及专业序号专业类专业所属学院机械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学院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学院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无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无车辆工程汽车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学院化工与制药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化工学院制药工程药学院水利类(略)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学院安全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