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姚安县财政局行政执法依据一、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周晓东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配置(主要职责)县财政局是政府综合管理全县财政收支,主管税源政策,实施财税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税收方针政策及其它有关政策,指导全县财政工作;根据需要和权限或授权,拟定全县财政预算、地方税收以及财务、会计、基建等方面的管理法规和制度。,拟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制定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指导监督乡镇及县属部门预算;审编年度财政决算。、管理和基建投资、劳动工资、物价、经济贸易、科技、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改革,运用财税经济杠杆以及县财政直接掌握的资金、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国民收入分配进行有效的调控。,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按规定管理各项社会资金;对社会财力进行综合平衡;制定县与乡镇、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企业财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行业的财务制度;审查企业的单位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办理和监督县财政安排和承担的全县经贸、农业、行政和公共支出、社会保障支出;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增加支出的开支政策;统一管理全县基本建设的财务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职工待业保险基金和职工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并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险、国家债务和证券政策;受县政府委托依法在国际国内市场筹资。,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查处会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和会计人员因坚持财经纪律受打击报复的案件;研究和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会计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全县会计工作的各种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注册会计师业务。,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的财务活动,检查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财务会计制度及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和处理。;组织和指导全县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具体事项;按县政府的决定,管理县国有资产。三、行政执法依据总目录(共62件)类别序号名称制定机关生效时间文号备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管理办法》《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3-规22《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