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大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手册第一部分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规程一、。除特殊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外,每个支部委员会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对任期将满的党支部,院级党组织一般应提前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党支部一般提前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院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或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对于党支部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形,院级党组织应仔细审核,从严把关。.提前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换届选举有关事项。会议参加人员可扩大到支部正式党员。会议内容包括:确定召开会议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候选人预备人选人数及产生办法、委员会选举办法等。会后就以上内容向院级党组织提交召开党员大会和换届选举的请示。请示参考式样见《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材料示例》(以下简称材料示例)示例。.收到院级党组织同意换届选举的批复后,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成立筹备小组,进行相应的工作分工与部署。在筹备工作阶段,注意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与院级党组织沟通情况。.按照党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要求,酝酿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的基本条件是:组织关系在选举单位,且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正式党员,一般应当具有年及以上党龄;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较强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在工作岗位上发挥表率作用,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党性强,作风正,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勤政廉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候选人预备人选应注重从教案科研管理一线的骨干教职工党员或品学兼优的骨干学生党员中推荐。.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推荐须在本支部所有党员中进行。党员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一般由至人组成。支部委员会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名副书记。.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大会时间安排、议程、会议主持人、报告人等;讨论通过工作报告(草案)和党费使用情况;讨论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讨论通过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讨论大会会务和其他相关事宜。在党员大会召开前两周,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收到上级党组织关于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批复后,做好大会各项会务准备工作。选票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印制,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序,每张选票均须加盖本级党组织的印章(选票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一般应准备两套选票,其中一套为备用。会场布置应庄严肃穆,会场前方悬挂党旗。同时要设置好安放票箱的地点,准备好计票所需场地和工具。二、,联系相关领导,确定召开会议时间和地点。.党员大会的议程要求(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主要有以下程序:()清点到会人数,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通过选举办法(举手表决通过);()通过监票人,计票人(举手表决通过);()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名单;()总监票人主持选举工作,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的注意事项;()选举人填写选票,并按指定顺序投票;()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选举材料参考式样见材料示例)选举注意事项如下:()选举时,应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通过选举办法。()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的,方为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出国半年以上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挂职锻炼,外出学习、研修、工作半年以上或因工作调动应转出组织关系而未转出的;其他经认定可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不计入应到会人数的党员名单需报院级党组织审核。()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党支部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组织关系不在党支部和正在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未能出席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