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沈阳铁路局文件沈铁建发〔2010〕221 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工程建设指挥部,各合资公司(筹备组),沈阳铁路建设监理公司:现将《沈阳铁路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年八月二十七日—1—沈阳铁路局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铁路建设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393 号令)、《铁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铁建设〔2006〕179 号)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工程(含分部分项工程),具体工程范围见附件 1。第二条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工程特点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施工单位应对附件一明确的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第三条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2—: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第四条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组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要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范围见附件 2。第五条 不需专家论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安质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会审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报监理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本项目参建各方以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 5 人;、安全负责人;;4.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3—、设计、咨询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七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可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挥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第九条 深基坑支护检算、支架检算、吊篮检算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检算报告需有检算人员和单位的签章。连续梁线形控制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第十条 监理单位应将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制定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据不整改的应及时向指挥部和公司安质部报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局建设管理处负责—4—解释。附件:—5—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或虽未超过 3m 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工程。三、: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及以上;施工总负荷 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物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 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拆卸。—6—五、 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