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紫金县御临门二期开发征地补偿实施细则为确保紫金县御临门二期开发顺利推进,依时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维护被征地农民集体和个人(包括承包经营权人等)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年修订调整)》(粤国土资规字〔〕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粤府办〔〕号)及河源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参照省道线县城段南移和河惠莞高速公路建设以及紫城工业园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本细则所称紫金县御临门二期开发征地拆迁是指紫金县御临门二期开发规划范围内(含安置区)所有土地及附着物的征收拆迁。二、被征收水田面积的安排生产生活留用地或全部实行货币补偿。三、对没有种植青苗的土地(如房屋和其它附着物)不给予青苗补偿。零星果木按棵(株)进行清点补偿,苗圃、林木按亩计算补偿。通过张榜、电视广播等方式发布通告,明确在既定的时间节点和用地范围不得进行任何“三违四抢”行为,凡用地控制通告发布后抢栽抢种的青苗或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介入进行立案侦查。四、丈量计算的土地面积按国家政策规定是指投影面积。道路、河滩、河流、田坎不列入农户丈量核查范围。征地拆迁面积原则上按照规划范围进行丈量计算,范围外可连片的视实际情况经县御临门二期开发办公室确认后可连带征收。五、迁坟坟主必须于政府进行征地拆迁通告之日起天内到九和镇政府办理登记补偿迁移手续,逾期按无主坟处理。六、土地及附属物的补偿标准,按县政府发布的标准执行(见附件)。七、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八、本细则由九和镇人民政府、县房屋征收办负责解释。附件:.、:紫金县御临门二期开发征地补偿标准地类补偿价格(单位:元亩)备注水田旱地鱼塘园地林地建设用地交通公路未利用地附件:紫金县御临门二期开发青苗、零星果木及名贵树木补偿标准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单价(元)备注荔枝龙眼特大棵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以上、按杆径元计算大大大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中大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小大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中中大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中中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中小主杆直径、米高、投影平方米小小大米高小小米以下幼枇杷、芒果、黄皮、柚子、柿子大大大株主杆直径以上中大主杆直径小大主杆直径中大中主杆直径中中主杆直径小中主杆直径小幼附件:紫金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