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技术细则声明本技术细则版权所有,未经水规总院同意不得擅自印刷或者发表,违者必究。附件1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二OO五年十月I前言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任务书的要求,我院组织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专题研究工作,专题承担单位在大量资料调研工作和专家咨询基础上提出了专题研究成果。根据规划工作总体部署,我院在专题研究成果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细则》,经审查后下发,作为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工作的依据。II目录一、 总贝I」 1(一) 目的 1(二) 评价范围 1(三) 基本要求 1(四) 技术路线 1二、 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 3(一) 饮用水源地的综合生活供水量及供水人口 3(二) 评价体系 3(三) 评价指标 3(四) 评价标准 4(五) 安全评价 5三、 城市饮用水源安全状况评价 6(一)城市饮用水源现状安全评价 6(二)城市饮用水需水量预测 7四、附录水质评价 9(一) 评价原则 9(二) 评价项目 9(三) 评价标准 9(四) 评价方法 14III一、总则(一) 目的根据《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技术大纲》要求和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调查成果,从城市现有饮用水水源地和整个城市两个层面,评价和分析各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市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状况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成因及分布,提出安全状况评价成果,为后期措施规划提供依据。(二)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与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规划范围一致,即全国建制市和县级城镇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台湾、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暂未包括在内,但向台湾、香港和澳门提供生活用水的水源地应包括在所在省的评价范围内。(三) 基本要求1、 以城市各集小式饮用水水源地为对彖,对水源地水质、水蚩和工程状况,按照各区、各类的评价指标及评价标准进行水源地的安全状况评价,并进行综合评估。2、 在各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基础上,对城市的现状饮用水水源的水量、水质分别进行安全状况总体评价。3、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全年的城市需水量预测成杲的基础上,预测相应水平年各城市的综合生活需水量,并与现状进行比较,计算需要增加的城市饮用水水源供水量。(四) 技术路线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1图1全国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技术路线图2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状况评价(一)饮用水源地的综合生活供水量及供水人口1、 饮用水源地的综合生活供水量采用调查表4-1的综合生活供水量成果。2、 饮用水源地的供水人口为调查表3中的供水人口,若一个城市的某个供水区由多个水源地供水时,应按供水量比例进行分摊,确定该饮用水水源地的供水人口。(二) 评价体系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分为目标层和指标层两个层次。目标层反映水量是否满足水源设计水量要求、水质是否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指标层反映水源地水量、水质安全的具体因子。(三) 评价指标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具体见评价表1、评价表2。评价表1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设计枯水年来水量采用《技术大纲》调查表4-1填报的数据;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水源设计供水量■设计工业供水量■设计农业供水量,根据《技术大纲》调查表4・1填报的数据计算。评价表2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术大纲》调查表4-2中填报的实际供水量扣除工业、农业等用水量得到。3关于工程供水能力说明如下:(1) 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由于供水工程原因造成供水不足,其计算结杲参与安全指标评价;(2) 由于现状用水量未达到原设计水量或由于节水而减少现状综合供水量,英评价指数取1,同时其富裕水量参与优化配置方案。(3) 若暂无现状综合生活供水量或设计综合生活供水量数据,工程供水能力可采用现状城市供水量/设计城市供水fixlOO%o(四)评价标准1、标准的制定依据(1) 属于严格控制且己有国家标准的指标,直接采用国家标准;(2) 有关发展规划值、考核指标,参考有关行业标准或借鉴其他国家指标确定;(3)根据理论分析并结合典型地区的现状特征来确定;(4)通过专家决策确定城市水源地安全的评价指数。2、各类型水源地的安全性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以安全性指数1、2、3、4、5五级表达,各类型水源地的安全性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见评价表3、评价表4。评价表3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评价表4地下饮用水水源地评价指标、指数及标准43、水质状况指数的确定各类水质状况指数的计算方法见附录水质评价章节。(五)安全评价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