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环境科技学院专任教师年度考核办法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学院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现根据“两级管理”相关文件和《环境科技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一、考核对象全院在编在岗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学业绩、科研业绩、社会工作四个方面。三、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被确定优秀的人数,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比例范围内,一般掌握在参加考核且确定等次人员数的10%,最多不超过15%。四、考核程序1、个人总结。考核对象根据岗位职责的要求与实际承担的任务,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并如实填写《浙江林学院专任教师年度考核表》和《环境科技学院专任教师年度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学科评议。考核对象在本学科全体人员会议上述职,打出自评分;然后进行民主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科负责人根据平时考核,写出评语,提出考核建议等次。3、学院考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科负责人提出的考核意见,并确定考核等次。4、反馈和复核。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若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反馈意见5天内向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书面申请复核。5、上报和归档。学院将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表》等材料送交人事处,人事处将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五、考核要求1、充分认识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是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教职工的个人利益密切相关。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圆满完成。2、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要严格掌握标准,好中选优,宁缺勿滥;对拟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做到有理有据,理由充分。考核要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3、述职总结要实事求是。在撰写述职小结时,在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全面总结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实际效果,切忌冗长和空洞无物。4、考核期间临近期末,各项工作紧张繁忙,一定要处理好考核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做到考核工作和其他工作两不误。六、几点说明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职期间考核没有不称职且有两次优秀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优先推荐或破格推荐评审高一级职务的任职资格或予以续聘本职务。对于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学院提出忠告,本年度不得推荐其评审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其推荐评审高一级职务资格的任职年限顺延1年;若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解除聘用合同或降级聘用,或调离原岗位进入人才交流中心。2、工资晋升。按国家规定执行;无故不参加或不按期考核者,不得晋升工资、职务(等级)。3、评优。凡是当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方可参加各级先进个人评选。4、新参加工作(指以前未参加过工作)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不作正常考核年限计算,作为试用期满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5、具以下情况之一者则直接评定为不称职: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本职工作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八、本办法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环境科技学院年度工作考核表》二00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