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山东省信息工程学校,年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升格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院秉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遵循“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的高等职业院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中文名称为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简称:山东信院。英文译名为,英文名称缩写:。第三条学校设奎文区、滨海经济开发区两个校区,法定住所地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号;学校网址为。第四条学校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山东省教育厅。第五条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学校办学定位为立足山东,面向全国,突出电子信息行业特色,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艰苦创业精神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第七条学院实行中国共产党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第八条学院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办学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与评价。第二章办学活动第九条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十条学校以全日制专科层次高职教育为主,适当保留中专教育,积极开展非学历教育和联合办学,发展本科教育,形成多形式、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模式。第十一条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注重实践教学体系建设,遵循“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开展校企合作,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第十二条学校以电子信息大类为主,兼顾制造、财经等大类,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构建适应地方、行业经济发展需要,国家、省、院级重点特色专业有机结合的专业体系。第十三条学校积极开展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积极培育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高水平优秀教学团队和教学名师;聘训并举,打造高素质兼职教师队伍。第十四条学校实行教学工作监控和评估制度,建立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进行监控、评估与指导。第三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一节领导体制第十五条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等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支持院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完成。其主要职责是:(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师生员工头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七)加强对学校系(部)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第十六条党委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党委议事规则集体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第十七条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委重要活动,协调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督促检查党委决议贯彻落实,主动协调党委与院长之间的工作关系,支持院长开展工作。第十八条中国共产党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机构,在学校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