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沥青材料购销合同供货方:浙江连达右化有限公司购货方:四川华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购货情况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吨)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沥青SBRII-:贰侑伍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备注:具体购销量及数额按实际供货的数量和金额为准。在本合同约定的沥青材料交货时间以后供货方继续交付给购货方的沥青材料(包括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内以及以后供货方交付的沥青材料与本合同约定的沥青材料不一致的沥青材料等),购货方接受了既视为双方将本合同约定的购销量或品种等进行了变更,但这部分购销沥青材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约定的除本条以外其它本合同条款履行和约束。第二条交(提)货时间和地点2・1交货时间::巴青县玛如乡至岗切乡公路改造工程一标段第三条货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购货方支付供货方货款贰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锁定沥青价格,沥青运到200吨后购货方支付货款壹佰畚拾肆万贰仟伍佰元整(¥),剩余货款在全部沥青到后30天内付清。第四条沥青材料的运输沥青材料运输由供货方负责并采汽车方式运输,装车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卸车由购货方负责。运输费用由供货方承担。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供货方负责。第五条沥青材料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沥青材料的质量耍求为:应符合交通部颁发的标准TTG40—2004《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执行。第六条沥青材料的计量、:沥青材料交货数量的确定原则以供方或需方地磅所提供的过磅数量为准,该地磅须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周期内检验合格的地磅。需方有权在交货工地进行复验,若双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双方可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重新过磅,并以该计量数据为准,重新过磅费用由差错方承担。:如果购货方对沥青材料的品牌、型号、质量等存在异议,应当在沥青材料进场当天进行取样送检。如果购货方验收并出具相关收货凭证则视为对沥青材料的品牌、型号、质量及数量无任何异议。:黄超,电话号码:**********c徐世敏,电话:**********:;;,在变化发生前10天将变化后的各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否则视为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旧按照本合同条款履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购货方白行承担。,购货方除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供货方因提起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差旅费、交通费、误工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