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3
文档名称:

无锡市惠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doc

格式:doc   大小:579KB   页数:53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无锡市惠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doc

上传人:﹎多多Dad 2019/10/24 文件大小:579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无锡市惠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无锡市惠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方案文本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八月目录前言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二)原则(三)工作依据(四)主要任务(五)规划范围(六)规划期限二、工作背景(一)区域概况(二)土地利用状况三、主要指标安排(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二)土地利用战略任务(三)土地利用目标四、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二)国土空间格局优化五、统筹区域土地利用(一)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二)土地用途分区(三)乡镇土地利用调控六、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严格保护耕地(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三)保护和合理利用其他农用地(四)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七、建设用地节约与集约利用(一)统筹城乡建设用地(二)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用地(三)流量指标归还计划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一)经济措施(二)行政手段(三)公众参与(四)技术监管前言无锡市惠山区位于无锡市西北部,年初因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锡山市,设立锡山区和惠山区,惠山区组建成立,全区现辖个建制镇个街道,区域总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万人,惠山区是近代民族工商业和当代乡镇企业的发祥地,区内现有省级开发区个和省市特色园区个,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近年来,随着无锡市“转型升级”战略的实施,惠山区已成为承接无锡市“产业北移”的重要区域。惠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修编工作自年月开始,经历了前期调研专题研究规划大纲规划成果等几个阶段,年月,《规划》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成为惠山区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对惠山区保护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城乡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新政策、新要求的陆续出台,以及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深入和惠山区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规划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现行《规划》与客观实际、发展需求出现了一些不协调不适应、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到了地方的发展,迫切需要调整完善。根据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意见》要求,惠山区及时组织力量,在实施评估、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无锡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惠山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及相关规划,编制完成了《惠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调整方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的系列要求和江苏省委、省政府以及无锡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以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为依据,合理调整耕地、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指标,着重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确保完成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保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位,确保“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和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深入贯彻“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和“三优三宜”新惠山建设总要求,促进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二)原则、保护优先、量质并重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落实生态保护优先,树立山水林田生命共同体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应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态保护、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创新、公众参与建立充分协调的工作机制和信息反馈与动态衔接机制,协调规划调整完善重点事项。多方征求各方意见,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年)、《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年第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年第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号)、《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年)、《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国土资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