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NurfürdenpersönlichenfürStudien,Forschung,zukommerziellenZweckenverwendetwerdenXX省财政厅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总则为规范全厅信息化项目的统筹规划与规范管理,推动财政一体化系统建设,实现信息系统跨处室跨部门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有序、安全、高效的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地方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信办〔2016〕7号)和《XX省财政厅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暂行)》(XX号),结合全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主要包括:财政应用系统软、硬件建设项目,网络、安全、机房、数据库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维护建设项目及其他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等。财政信息化项目建设按财政部要求,统一归口信息中心管理。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循“三化”“五统一”原则,即“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数据应用、统一组织实施”(即“五统一”)原则,实现财政业务系统一体化、技术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保证资源共享、安全保密,避免重复建设。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开展的财政信息化项目管理。组织管理XX省财政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规章制度,审核财政信息化建设年度项目计划,审批信息化项目及预算、网络信息安全措施等,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在XX省财政厅信息中心设在厅信息中心,负责财政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建设及管理工作。项目规划和审批根据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的财政信息化。未经信息化领导小组批准的信息化建设项目,不得自行建设。项目处室(单位)提交信息化项目需求文件(明确项目的业务需求、经费来源、中央或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以及先进省市建设情况)后,经信息办充分调研后给出评估报告,并编制系统建设方案。如有必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至XX省发展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项目采购信息办根据批准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工程监理、项目验收与支付等项目管理工作。信息化项目招标方案中必须明确相关建设要求、建设内容、目标效果以及相关技术指标。信息化项目涉及开发、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委托中介招标等合同、协议中应设立专门条款,对信息化项目档案的交付物内容、数量、范围、标准、移交时间、保密、验收标准及付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明确违约责任。涉及知识产权的招标文件、合同、协议中应明确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提交内容、标准等要求。建设、验收与档案管理项目管理严格遵循项目建设联席会议机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机制,设置项目变更控制委员会以及项目建设管理小组,稳妥推进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信息办指定项目联络员(专人)负责系统需求、招标以及建设、验收项目沟通协调以及项目文档的建立与归档等工作。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应按照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包括概要设计、详细设计、系统测试、系统试运行和竣工验收等阶段。各阶段必须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阶段验收标准和阶段验收成果。阶段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