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印章管理,公文管理,办公事务用品管理,公务车管理,邮发管理、档案管理等。第二节印章管理第三条公司印章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私章、财务主管私章等涉及公司对外交往使用的印章。第四条公司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第五条公司印章的使用一律由各单位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许可后,管理印章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第六条公司所有需要盖印章的介绍信、说明以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盘。第七条公司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第八条需签章的经济文本审批权限参照“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第三节公文管理第九条公司的公文格式应规范化,公文处理程序应严肃、正确。第十条公司公文的发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包括公司各类红头文件、总经理办公例会会议纪要、规章制度、通知、指示等。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自行打印的涉及公司权益的外发文稿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后发送。第十二条各单位、各部、室所有打印成文的内部规章制度和下行文稿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留底存档。第四节办公事务用品的管理第十三条办公事务用品类别规定如下:(一)办公用品(桌椅等)(二)事务器具(活页夹、度量衡器具等)(三)印刷品(四)纸张(复印纸、传真纸、打印纸等)(五)杂物器具(杯子、茶叶等)(六)办公自动化用品(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七)其它第十四条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一)办公事务用品的购发由各部门在每月1—5日间造好用品需求计划,由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