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送审稿)发布 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 ,如确有必要制定某类食品添加剂的专项卫生规范, 应当以本标准作为基础。基本要求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企业应建立、实施并遵守有效的安全控制体系,以确保产品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保质期内产品应保持应具有的功能性。产品的标识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采用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添加剂、酶制剂、复配食品添加剂、食品用香精生产企业的选址、厂区环境、厂房和车间、设施与设备、卫生管理要求应符合的相关要求。附录适用于产品标准中有微生物控制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以及酶制剂类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的微生物监控。鼓励可用管理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按照要求进行管理。选址应选择地势干燥、水源充足、交通便利,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和安全的区域。不应选择对产品有显著污染的区域。厂区环境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厂区应合理布局,生产区、生活区等各功能区域划分明显, 并有适当的分离或分隔措施, 防止交叉污染。厂区内的道路应硬化。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预防虫害控制程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虫害的孳生。厂区应有适当的排水系统,排污沟渠等设施应保持畅通。企业应根据情况制定废弃物存放和清除制度, 废弃物的存放不应对产品生产造成污染, 有特殊要求的废弃物其处理方式应符合有关规定。生产区不得生产和存放有碍产品卫生的其他物品。厂房和车间厂房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应根据产品特点和工艺要求设置生产场所、包装场所、仓库、检验场所等生产用房,便于设备安置、清洁消毒、物料存储及人员操作。厂房和车间的内部设计和布局应满足产品生产操作要求,建筑物、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三者衔接合理,既能保证生产的连续性且能防止生产中或工序间发生交叉污染。1/6厂房和车间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生产特性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合理划分作业区,并采取有效分离或分隔。厂房内设置的检验室应与生产区域分隔。厂区各区域及设施的标志应当清晰。使用、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可能产生有害气体、粉尘、污水和废渣等污染源的生产场所应单独设置,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不得对周围环境和最终产品有影响。废气、废液、废渣的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地面、墙面、门窗、顶棚等应易于维护、清洁或消毒。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 应配备适当的供水设施和排水设施。生产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应规定。 应配备足够的工器具和设备的专用清洁设施, 必要时应配备适宜的消毒设施。 应采取措施避免清洁、消毒工器具带来的交叉污染。.3 ; 必要时特定的作业区入口处可按需要设置更衣室, 更衣室大小与设施配备应与生产人员数量相适应,并保证工作服与个人服装及其他物品分开放置。 必要时应按需设置换鞋(穿戴鞋套)设施或工作鞋靴消毒设施,其规格尺寸应能满足消毒需要。.3应根据需要设置卫生间,卫生间不得与产品生产、包装或储存等区域直接连通。.3应在清洁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