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faat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不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公司法条例规定,在香港注册登记之公司允许名称含有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协会、学会、商会、研究会、中心、旅行社、出版社、商社、集团、企业、控股、投资、股份、贸易、进出口、文化、影视、设计院、学院、大学等,其商业运作范围不受限制(香港政府管制类别除外)。一位或一位股东以上;所有股东必须超过18岁;所有股东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影印件;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元港币,无须验资。但必须支付1/1000的注册资本厘印税。在香港能提供注册地址委任香港人或香港公司担任公司法定秘书;必须从事正当生意;必须交付所有费用。NC1–注册公司文件公司名(中英文名)股东董事秘书M&A–公司大纲与细则CI–公司成立证明书BR–营业证明公司工具(绿盒)($300)公司图章–圆印,长印,钢印M&A股东名册公司秘书功能:***提交年报(AR1),股权转换,秘书董事更改收信件公司名称选择自由经营范围极少限制低税环境有利发展注册资本厘印税,税率是1/1000利得税,%,不盈利,不用交注册资金少且无须验资香港公司允许无业务容易获得国际信用和信贷资金进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