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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操作指南.doc

上传人:管理资源吧 2011/10/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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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员操作指南.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计量员操作指南
一、计量操作及数据处理
(一)计量操作前准备工作
,应对所用计量器具认真检查,计量器具要核准检定证书器号,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
,测量油高或测量空距用的计量口或其它口都应有适当的参照标记,并指明在检尺期间量油尺应保持的位置,参照标记应选择在尺***不受任何阻碍就能接触到检尺板或容器底板的位置处;当容器设有多个计量口时,每个计量口都应有一个编号或清晰的标记,在计算容器容积表的计量口测量油高或测量空距;容器的计量口必须直接通到容器内液体中,常压容器如果使用计量管,必须有改善测量准确度的槽孔;
:
1)量油尺应符合GB l3236—91《石油量油尺和钢围尺技术条件》的要求;
2)检水尺应符合GB/T 13894—92《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液位测量法》的要求;
3)温度计应符合GB/T 8927—88《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法》的要求;
4)密度计应符合SH/T 0316—1998《石油密度计技术条件》的要求;
5)丁字尺(ZYC—800)专用汽车罐车空距尺,刻度全长800mm,最小分度值1mm,采用铜棒或透明管吸入式两种类型;
~20℃的120#溶剂汽油中,变色时间不超过10s,;示水膏浸入15~20℃水中变化时间不超过5s,,停留20s无脱落现象;

1)当浮顶油罐浮顶有移动时,应等到罐内油品和浮顶稳定下来之后,再进行测量;
2)浮顶在未起浮状态和没有完全起浮或是低于漂浮的正常液面时,不应进行测量;
3)当容器内油品输转之后,在液面波动停止之前或油品表面有泡沫时,必须等到液面平稳或泡沫消失后方可测量;
4)液面稳定时间,通常轻质油不少于15min;重质油不少于30min;
5)只有在进油终止,液面已趋向稳定或泡沫消失时量油,才能得到准确的结果。向容器内进油结束后,油面趋向稳定或泡沫大体消失的时间为:
立式油罐:轻质油不少于30min;重质油不少于3h;
罐车、卧式油罐、油轮(油驳):轻质油不少于15min;重质油不少于30min。
(二) 测量顺序与测量部位
,缩短计量时间考虑确定。轻质油品:测量油水总高、水高、油温、采样测密度;重质油品:测量水高、油水总高、油温、采样测密度;

1)立式油罐、卧式油罐、油轮(油驳)在计量口下尺槽或标记线处;
2)铁路罐车在人孔盖绞链的对面处,若此部位因罐内结构有妨碍时,则在人孔的中心处作为检尺位置;
3)汽车罐车在帽口加封处或固定的检尺标记处。
(三) 实际油高的测量
,左手握住尺柄,右手拇指和食指轻轻固定下尺位置,在指定投尺口投尺;
,尺***不应前后摆动,并在其重力下引尺带下伸。尺***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引起油面大的波动。估计尺***将近罐底时,应放慢速度。当尺***轻轻地触及罐底之前,应有一个液面扰动的平息时间,用左手拇指压紧尺架的尺带,慢慢降低手腕高度,手感尺***触及罐底或基准点后,迅速提尺读数;
,应保持尺***与容器底板接触3~5s,以使得量油尺周围的油品表面达到正确的水平位置再提尺读数,避免读数偏低;
,应先读小数,后读大数,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免液面上升;
,两次测量值相差大于1mm时,应重新测量,直到两次连续测量值相差不大于1mm为止。记录测量值,取第一次测量值做为油高;
,若读数困难时,可以在量油尺的液面读数附近涂上示油膏,但一定不能使用粉笔或其他多孔性材料。
(四) 空间高度的测量
,应在指定计量口参照点处降落尺***,下尺方法同实际油高的测量;
***在刚刚进入液体中,使尺***在这个位置保持到液面停止扰动,待液面平稳后继续缓慢地降落,直到量油尺上的一个整数米或分米刻度准确地与参照点处在一条水平线上;
,记录被油浸湿的量油尺长度与参照点处在一条水平线上的量油尺刻度值。这两个量值之差就是空高值;
,直到两次连续测量的读数相差不大于2mm为止。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不大于lmm时,取第一次测量值作为油高;如果第二次测量值与第一次测量值相差大于lmm时,取两个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油高;
,即从容器底检尺点到参照点的高度减去量油尺在参照点处的读数加上量油尺的浸油高度;
,使用时可用丁字尺直接测出空高值,在对应的容积表中直接查出其实际容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