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平安浙江分公司综合布线及门禁工程合同甲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杭州龙浩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平安浙江分公司综合布线及门禁工程合同工程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立元大厦8F-9F工程内容:综合布线、门禁安装承包范围:平安浙江分公司综合布线及门禁工程的[深化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及保修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图纸、工程造价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数量。合同工期2008年9月10日至2008年10月30日开工日期:2008年9月10日竣工日期:2008年10月30日(暂定,以配套工程进度及甲方实际要求为准)质量标准:国标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伍千叁百伍拾元整人民币(小写)¥185350元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设计乙方按合同价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款已包含在工程造价之内,由乙方向税务部门支付。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本合同条款工程造价表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质量保修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由三方在附加条款中约定。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若甲方现场代表易人,须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继续全面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加盖甲方公章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赵振阳。甲方职责甲方必须协调好乙方与其他各方的关系。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工地,以使乙方进行本工程施工。开工前完成施工现场内“三通”(通水、通电、通道路),提供水、电源联结点。甲方不负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电费、水费。配合乙方办理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及从事本工程必须的其它许可证件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必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协调管理。组织乙方和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对外接待工作。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乙方指派的驻工地项目经理,须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若乙方项目经理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其后任必须继续全面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乙方项目经理有权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公章后递交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甲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在回执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驻工地项目经理:陈启。乙方职责乙方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办理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及从事本工程必须的其它许可证件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必要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进场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责任造成的行政处罚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按施工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修改(或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相关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做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为竣工文件移交甲方。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现场、完工工程和与工程相关财产的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为平安平安浙江分公司综合布线内的所有其他工程提供场地、水电及协调配合。]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进度计划乙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日期组织施工。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乙方应按照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乙方必须按经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乙方和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延期开工因甲方原因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日期开工,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工期顺延。乙方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理由和请求,甲方批复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暂停施工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应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乙方按甲方要求停工并保护好已完工程,实施甲方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甲方批准后继续施工。停工责任属甲方,由甲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