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为保证建筑物在施工、使用和运行中的安全,以及为建筑物的设计、施工、管理及科学研究提供可靠的资料,在建筑物施工和运行期间,需要对建筑物的稳定性进行观测,这种观测称为建筑物的变形观测。建筑物变形观测的主要内容有建筑物沉降观测、建筑物倾斜观测、建筑物裂缝观测和位移观测等。一、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是用水准测量的方法,周期性地观测建筑物上的沉降观测点和水准基点之间的高差变化值。,因此水准基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1)要有足够的稳定性水准基点必须设置在沉降影响范围以外,。(2)要具备检核条件为了保证水准基点高程的正确性,水准基点最少应布设三个,以便相互检核。(3)要满足一定的观测精度水准基点和观测点之间的距离应适中,相距太远会影响观测精度,一般应在100m范围内。,应埋设沉降观测点,沉降观测点的布设应满足以下要求:(1)沉降观测点的位置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沉降情况的部位,如建筑物四角,沉降缝两侧,荷载有变化的部位,大型设备基础,柱子基础和地质条件变化处。(2)沉降观测点的数量一般沉降观测点是均匀布置的,它们之间的距离一般为10~20m。(1)观测周期观测的时间和次数,应根据工程的性质、施工进度、地基地质情况及基础荷载的变化情况而定。1)当埋设的沉降观测点稳固后,在建筑物主体开工前,进行第一次观测。2)在建(构)筑物主体施工过程中,一般每盖1~2层观测一次。如中途停工时间较长,应在停工时和复工时进行观测。3)当发生大量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或几天一次连续观测。4)建筑物封顶或竣工后,一般每月观测一次,如果沉降速度减缓,可改为2~3个月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2)观测方法观测时先后视水准基点,接着依次前视各沉降观测点,最后再次后视该水准基点,两次后视读数之差不应超过±1mm。另外,沉降观测的水准路线(从一个水准基点到另一个水准基点)应为闭合水准路线。(3)精度要求沉降观测的精度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而定。满足《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2要求。(4)工作要求沉降观测是一项长期、连续的工作,为了保证观测成果的正确性,应尽可能做到四定,即固定观测人员,使用固定的水准仪和水准尺,使用固定的水准基点,按固定的实测路线和测站进行。(1)整理原始记录每次观测结束后,应检查记录的数据和计算是否正确,精度是否合格,然后,调整高差闭合差,推算出各沉降观测点的高程,并填入“沉降观测表”中(2)计算沉降量计算内容和方法如下:1)计算各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沉降观测点的本次沉降量=本次观测所得的高程-上次观测所得的高程2)计算累积沉降量:累积沉降量=本次沉降量+上次累积沉降量将计算出的沉降观测点本次沉降量、累积沉降量和观测日期、荷载情况等记入“沉降观测表”中(表11-2)。(3)绘制沉降曲线如图11-36所示,为沉降曲线图,沉降曲线分为两部分,即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和时间与荷载关系曲线。20012002200335791135791104080100**********F/(t/m2)s/mmt时间(年、月)图11-36沉降曲线图121)绘制时间与沉降量关系曲线首先,以沉降量s为纵轴,以时间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