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作者: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工伤保险管理制度员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工伤报险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的工伤事故风险,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伤保险管理。3、、现场保护,事故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救治费用垫付、后期治疗借款手续办理、工伤员工住院期间的陪护,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24小时内出具厂级事故分析报告。负责本部门参保人员名单的提供、更新。负责提供事故分析报告、事故发生详细经过、报险所需的各种证明及票据。负责参与工伤事故现场的抢救及简单处理、救护车辆的正常运行。负责办理员工投保、名单更新。负责受伤员工的就医、转院等医疗管理及出院后保险理赔、评残、安置、复工的管理。负责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现场的救护组织、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负责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现场勘察、上报公司领导、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以及出具公司级事故分析报告。负责协助厂内交通、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5、(替换人员)名单上交行政部。(替换人员)名单上报保险公司。,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安全员或当班领导)汇报,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及公司行政部。,除在第一时间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及救护车到现场组织救护外,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公司领导汇报。,及时将伤员送至指定医院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