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地税局党组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
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安排意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系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精神,在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经验的基础上,现就全市地税系统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祛行为之垢、立为民之制为重点,充分运用第一批活动取得的经验,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作为切入点,弘扬延安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解决群众特别是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各级地税机关和广大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好转、党群干群征纳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促进地税事业健康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市地税系统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涉及单位和人员范围广、数量大,与纳税人联系更直接、更紧密,群众期望值更高,涉及的矛盾和问题更加具体、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以市县局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为纳税人服务和为基层服务为突破口,突出抓好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基层税务所、办税服务窗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要把学习教育、开门搞活动、一把手带头、边学边查边改等好的经验做法贯穿始终。要按照总局要求扎实开展好
“意见大走访、换位大体验、便税大行动、落实大检查、作风大扫除”专项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取信于民、推动工作。
二、参加对象和时间安排
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参加单位主要是:XX市区、县地税局及所属单位。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2月中旬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有序推进。第一批次为XX市区、县地税局及所属单位,XX地税局及所属单位。第二批次为其他县区地税局及所属单位。各单位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教育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想纳税人所想,急纳税人所急,做纳税人所需,努力在感情上贴近纳税人、思想上尊重纳税人、行动上服务纳税人。自觉掌握群众路线的方法论,找准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与纳税人利益需求的最佳结合点,努力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植根于思想与行动中,进一步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二)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群众反映什么问题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反对形式主义,要着重解决政绩观不端正,抓工作急于求成、弄虚作假,喜好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真正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反对官僚主义,要着重解决纳税人至尊、基层至上的理念树立不牢固,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吃拿卡要等问题,注重接地气、通下情,服务纳税人,服务基层;反对享乐主义,要着重解决不愿吃苦、贪图享受、安于现状